1982年9月11日下午3點左右,**
煤礦528工業廣場發生翻籠擠人
事故,死亡1人。
一,
事故經過:
某
煤礦528工業廣場翻籠進口距推車器的起點位置為13m,推車器有效行程為4米,因此,每隔一列車最后都要剩下五個煤車。1982年9月11日下午3點鐘左右,運輸區鉗工黃基中檢修翻籠時,翻籠中留有兩個空車,進口方的阻車器處于打開位置。黃基中等拿來螺絲回到翻籠處,正遇機車頂來44個煤車,摘鉤后緩緩向翻籠滑行,跟車員汪志祥為了圖方便連結活鉤,在翻籠進口處,將滑行煤車連鉤提起,準備連結翻籠內的空車,側面的工人楊兵勸阻說: “不能去,很危險。”汪志祥說: “不怕得”。他在翻籠左邊連了一下,沒有連上;又從兩礦車碰頭間跳到右邊去連,忽然“唉喲l唉喲l”叫了兩聲,汪的頭部被卡在翻籠口,后面的礦車還在繼續向前滑動,于是左側黃基中、楊兵二人,右側胡在華、袁道平二人緊緊抓住礦車往后拉,拉也拉不住,煤車還在往前滑。黃基中急喊:“快開反車”,(指進口推器),魏籠司機唐光麗見此險情,心慌意亂,誤操作,反而向前推了一下,把黃基中左手中指擠斷,汪志祥腦袋被擠扁,口、鼻、耳大量出血而犧牲。
二、
事故原因:
1.違章冒險蠻干,連結滑行中的煤車連環;
2.誤操作,喊打反車后退,反而打順車向前推行;
3.進口阻車器本應處于關閉狀態,但進車后操作失誤,又未關閉。
三、
事故教訓:
1.要進一步完善各工種技術
操作規程,要嚴禁煤車滑動時連鉤,要嚴禁在翻籠進口處連活鉤,嚴禁違章作業,冒險蠻干;
2.要加強專業工種技術培洲,提高操作技術水平,減少和消滅誤操作。特別要重視對新工人的技術
安全知識教育,提高他們預防各種災害的能力,加強自主保安,互助保安;
3.各種
安全設施、設備不能隨意拆除,該安裝的要安裝,該維修的要維修,使其很好的發揮保護
安全生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