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3日早班14時30分左右,城礦地面選煤系統,發生一起振動篩滾軸傷人
事故,一名女工被絞死亡。
一、 自然情況
地面選煤系統煤炭經一次篩分后,通過反坡皮帶提升至五樓二次篩分系統,然后進入四樓條型振動篩,其篩下品再經三樓振動篩后,通過轉載皮帶運至地面煤場。三樓振動篩由兩個4KW電機,分別通過直徑15mm的滾軸驅動振動篩。
二、
事故經過
當日早班14時20分左右,主井炭提空,班長向各崗位發出停止運行信號。此后,一樓放矸工李某發現放矸樓嘴電機無法運行,并發出“嗡嗡”的響聲,信號也不響,便向當班維護員丁某及班長榮某匯報。維護員丁某隨即到一樓電板處檢查,發現開關柜內刀閘有一相觸點有熔點痕跡,經處理重新合閘送電后,信號及放矸樓電機恢復正常。
班長榮某為防止因電源缺相燒壞電機,便由下向上通知各崗位司機,要求在啟動皮帶和振動篩時,注意觀察電機運行情況。約14時30分到三樓時,發現司機胡某被振動篩滾軸絞住,人躺倒在振動篩內,便呼喊并搶救。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
事故原因
1、死者違反
操作規程規定,在振動篩運行過程中,違章進入振動篩內清理滯炭,衣服被振動篩滾軸絞住,這是造成
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現場
管理不到位,現場
管理人員對職工的違章操作行為檢查監督不力,這是造成
事故的重要原因。
3、崗位人員
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安能力差。
四、
事故教訓
1、對崗位工種人員
安全教育
管理不到位,職工
安全教育效果不明顯。
2、振動篩篩板不完好,造成職工不便于清理。
3、治理“三違”力度不夠,現場仍然存在習慣性違章現象。
五、防范
措施
1、進一步加強對所有崗位人員的
安全意識教育,提高
安全教育效果。
2、全面系統排查各專業、各崗位存在的不
安全隱患和非正規操作行為,制定并落實整改
措施,消除隱患,提高每一工種、每位職工正規操作的自覺性。
3、狠反“三違”,進一步加大對“三違”行為的打擊力度,杜絕“三違”行為。
六、
事故點評
這是一起典型的因現場
安全管理不到位,對職工
安全教育不力,職工
安全意識淡薄,工作過程中違章操作而造成的責任
事故。
這起
事故主要反映在一些單位不能嚴格執行各項規章
制度,對規章
制度的執行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落實在行動上,在現場的實際操作過程中,職工的習慣性“三違”依然存在,有些作業現場還存在著不
安全隱患。各單位在學習
事故案例的過程中,要認真排查現場的習慣性“三違”現象和不
安全隱患,制定整改
措施,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崗位
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在平時工作中糾正習慣性“三違”,同時要加大對習慣性“三違”的查處力度,消除現場的習慣性“三違”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