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礦“2006.7.6” 機械事故案例分析
大明礦“2006.7.6” 機械事故案例分析
2006年7月6日6時許,大明礦WN1603綜采工作面采煤機出現故障,9時許,經綜采隊檢修班檢查認定,需更換采煤機后截割部,由綜采隊機電副隊長王×帶領檢修班負責安裝。16時許將截割部運送至工作面機尾,用3臺起重機起吊安裝(其中兩臺5噸,一臺3噸)。16時50分,截割部起吊坐落到底托架上。此時,鉗工班長張×和工人徐×到上幫穿截割部4根連接螺絲,指揮作業的機電副隊長王×見調高缸與截割部連接不上,需要起吊行星頭才能連接,王×便將吊截割部的5噸起重機摘下,掛在行星頭上部支架上準備起吊行星頭。17時06分,張×在上幫穿完4根連接螺絲后,見王×準備起吊行星頭,便立即過去協助作業,便從上幫單體與截割部之間間距僅300mm的縫隙中通過,又因截割部與上幫有下坡趨勢,截割部失去靜平衡,向上幫發生輕微移動,致使上幫單體與截割部之間的距離變小,將從此經過的張×擠傷。
事故原因:
1、檢修班班長張×安全意識差,工作急躁,違反作業規程規定,在上幫作業完畢后,未通知其他作業人員,從僅300mm寬的上幫單體與截割部之間通過,導致自身傷害,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由于井下作業時間長,導致作業人員工作急躁、思想麻痹,產生重生產、輕安全現象,互相配合、協調不力,是造成此起事故的另一個主要原因。
3、群體作業過程中,工作安排不細,現場監護和指揮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實不力,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防范措施:
1、在更換、安裝、起吊大件設備時,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專項安全措施,嚴格按安全措施作業,堅決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2、安裝、起吊采煤機截割部必須使用4臺起重機作業,做到捆綁牢固,吊點可靠,確保萬無一失。
3、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和安全監察,強化施工組織和安全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4、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訓,進一步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杜絕“三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