絞車連接裝置用其他物料代替銷子造成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 1980年8月10 El,某礦零點班,斜巷絞車操作工1人,推車工2人負責下空車、提重車。每次下2輛車,4點10分,由于當時無銷子,其中一推車工提議找個雜木棍代替,另一推車工是新工人,不太懂行,但他知道這樣做不安全,就去大巷找銷子,沒找到。老推車工說:“用雜木棍也可以,下吧”。當時雜木棍插在銷孔里感覺還挺結實,這就推車下坡。當車行到10 m時,雜木棍折斷,車像箭頭一樣跑了下去,火星直冒,轉眼到了井下車場,撞死1名升井的工人。
事故原因:
(2)推車工明知雜木棍不能代替銷子,但有饒幸麻痹思想,造成了跑車傷人事故。
經驗教訓:
(1)加強安全思想教育,不懂安全不懂崗位技術的新工人不準上崗;
(2)井下作業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升井人員應注意觀察,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