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礦“2·8”重傷事故
潘某礦“2·8”重傷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10年2月8日,綜掘一隊103班在西四八槽軌道上山改棚,當時新棚已架好,跟班副班長江某當班安排王某、向某二人用5噸千不拉拉舊U型棚梁子。二人面向下山,王某在前一手拉千不拉,一手扶鏈條,向某在后雙手拉千不拉,在拉棚梁過程中,由于千不拉懸掛角度出現偏差,舊棚梁拉掉時突然甩出,梁頭彈到王某腹部,造成其腹部閉合傷、胸腹部軟組織挫傷。
二、事故原因
(一)作業時自主保安意識不強,使用千不拉時站位不當,操作不規范。
(二)現場互聯保落實不到位,二人同時拉千不拉,沒有其他人員監護。
三、防范措施
1、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在用千不拉拉棚梁時要選擇合適的懸掛角度,防止舊棚梁拉掉時突然甩出傷人。
2、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在用千不拉拉棚梁、起吊重物時,要選擇合適的站位并有專人監護,防止棚梁、重物突然甩頭傷人。
3、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要細致全面,具有針對性,尤其施工環節的安全防護措施,必須嚴格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