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田煤礦“5.7”事故案例分析
月亮田煤礦“5.7”事故案例分析
2、事故經過
2005年5月7日八點班,月亮田礦南三采區職工張祥熊根據隊長安排到131013外上山處理溜子漂鏈,在距下方擋風墻3.4M處處理溜子漂鏈過程中,13時50分,溜子突然啟動,張祥熊被溜子拉摔倒在溜槽內,隨著溜子運行被從該處擋風墻溜槽孔中強行拉過,造成頭、胸、腹等多部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3、發生事故的時間
2005年5月7日13時50分。
4、發生事故的地點
月亮田礦南三采區131013外上山。
5、事故類別
運輸事故。
6、事故傷亡人員情況
死亡1人。
7、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略)
8、事故性質
責任事故。
9、事故直接原因
①、處理溜子人員違章作業,未與溜子司機取得聯系。
②、溜子司機違章操作,啟動溜子時未執行先點動。
10、事故的間接原因是
①、溜子運輸線布置不合理,使溜子從擋風墻穿過,存在安全隱患。
②、巷道安全狀況差,采區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
③、安全監護不到位,自主保安意識差。
④、對職工教育培訓不到位。
11、防范措施
①、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對存在的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創造一個安全的作業環境;
②、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崗位責任制培訓,要求職工嚴格執行工種操作規程;
12、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意見
(1)、張祥熊,月亮田礦南三采區機電隊工人。違章站在溜子道中作業,對存在的隱患認識不足,安全意識不牢固,是事故直接責任者,鑒于其已在事故中遇難,不再追究責任。
(2)、陽水洋,事故當班機電隊帶班班長。違章通過風墻,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違章安排張祥熊一起在兩道風墻之間處理溜子飄鏈,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負直接責任,給予撤消行政職務,開除礦籍,留礦察看處分。
(3)、張奎,事故當班131013外上山溜子司機。在接到開機信號后未按規定點動溜子,直接開啟溜子,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負直接責任,給予開除其礦籍,留礦察看處分。
(4)、孫大谷,月亮田礦南三采區機電隊副隊長。在未制定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違章安排工人在兩道風墻之間處理溜子,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