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采預備隊“2008.4.7”工傷事故案例分析
綜采預備隊“2008.4.7”工傷事故案例分析
???????? 一、事故發生時間:2008年4月7日14時左右,
二、事故發生地點:N2-3工作面???????????????????? 三、事故發生經過:
2008年4月7日8點班,N2-3工作面正常收尾作業。約14:00機組錯完第二個機頭行至40架左右,支架工李某在22#架處,左腳站在機組齒輪軌上、右腳站在電纜槽上將吊起的雙網放下準備拉架,這時,工作面來壓放煤炮,煤墻片幫,一塊0.8*0.6*0.5m3的炭塊在電纜槽幫,將正在放網的支架工李某左小腿擠傷,造成腓骨骨折。當時由于90#-108#支架片幫嚴重,跟班隊干張某、安全員秦某監護處理。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責任認定:
?? 1、支架工李某安全意識淡薄,違反規程規定,站在機組齒輪軌上作業,導致被滑落炭塊擠傷,時導致本起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 2、現場監護人班組長劉某、現場互保人王某對李某行為沒有制止,沒有起到應有的監護作用,也是導致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五、采取的防范措施及汲取的事故教訓:
各隊組要認真吸取本起事故教訓,加強對員工的崗標培訓和安全意識教育,真正提到員工的安全意識,切實做到現場作業行為規范化;
安監處要持續加大對職工崗位不規范行為查處力度,業務科室強化保安職能,包保組要將所包隊組上崗行為檢查作為重點檢查內容;
解網時,人員都應該站在支架立柱前與大溜電纜槽檔煤板之間,由于局部采高超規需站在電纜槽上時,必須先停機閉鎖大溜,實施敲幫問頂確認無危險后,在專人監護下進行作業,人員站位必須面向煤墻,不得進入電纜槽煤墻側,腿腳不得伸入電纜槽內,更不得探入機道;
收尾期間要嚴格控制2.8±0.1米,保證支架小梁下余兩趟半網,特殊情況下,近煤墻作業人員掛網、聯網等作業前,必須先停機閉鎖大溜,執行敲幫問頂確認無危險后,在專人監護下進行作業;煤墻片幫寬處要先采取逼幫措施,護好煤墻后再進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