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陽礦2013.12.29清倉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經過:2013年12月29日四點班,五陽煤礦開拓隊安排作業人員到主斜井皮帶機尾緩沖煤倉進行清倉作業,現場作業人員郜某與常某站在吊桶內觀察煤倉放煤情況,當吊桶放至15米左右時,倉內發生異響,立即上拉吊桶,發現兩人均靠保險繩懸掛在吊桶外面,隨即把兩人拉出倉口平放到地上,并送往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2人死亡。
原因分析:
1、現場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存在重任務、搶進度、輕安全的錯誤思想。
2、變化環節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清理煤倉是一項危險性較大的項目,相關單位沒有引起足夠重視。
3、現場人員對危險源辨識不清,沒有及時消除危險源。
4、作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沒有嚴格按照措施要求程序進行作業。
5、現場跟班人員責任心不強,監督不到位,對違章行為沒有及時制止。
三、綜合防范措施
1、嚴格控制水煤或其它水源進入煤倉。
2、嚴格控制大塊煤炭、大塊矸石、雜物進入煤倉。
3、落實責任,對煤倉的出口及入口設備進行嚴格管理,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處理。
4、定期檢查煤倉的完好情況、積水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匯報處理。
5、煤倉應安設監控設施,調度室人員應加強對錄像畫面的監控,發現異常立即匯報并處理。
6、在控制程序中加入裝載保護,出現裝載故障,系統馬上停止裝載,防止多次過量自動裝載。
7、煤倉應安設水煤監測及定量自動外溢等設備設施。
8、處理煤倉事故前,要從“人、機、料、法、環”等方面進行危險源辨識,超前思維,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進行作業。
10、處理溜煤眼堵塞必須先查清水煤的儲量,在管理人員的監護下,加固好放煤設施,并先查看好躲閃路徑,清理好躲避路線內的障礙物,保證溜煤地點巷道暢通無阻,以防緊急情況下及時躲避。處理人員必須精力集中,發現水煤涌出時及時撤離。
11、處理事故現場要有專人指揮、專人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