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處臨渙項目部“8. 24”運輸事故案例分析
2007年8月24日3時左右,工程建設公司臨渙項目部運輸隊長劉允虎在東十一大巷運送矸石時,在車運行中摘銷子,摔倒在軌道上,被矸石車碾到頸部致死。
一、事故經過
8月24日夜班,工程處項目部運輸隊出勤3人,隊長劉允虎在班前會上布置了工作任務:送料、運矸,并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井下接班后,電機車司機張團結開ST電瓶車到迎頭拉6車矸子回來后,又把4車料運送至迎頭,然后拉6輛矸石車出來,由于電瓶車電量不足不能前行,劉安排朱金彬到充電機處充電,并安排電機車司機張團結開另一輛車去繼續拉矸石車,自己在車場等車。3時左右,張開電機車把矸石車拉到車場后繼續前行,劉則在機車運行的情況下摘銷(使矸石車在慣性作用下滑向另一側重車道上),由于用力過猛,身體失去平衡,摔倒在軌道上,矸子車從劉允虎頸部軋過,當場死亡。
二、事故原因
1、運輸隊隊長劉允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劉本人在礦車運行的情況下摘大鏈,摔倒在軌道上,被矸石車從頸部軋過,造成死亡。
2、電機車司機張團結違章作業,聯?;ケR庾R不強。司機張團結將車開到車場后,沒有停車而違章繼續前行,由劉摘銷,對劉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沒有制止。
3、臨渙項目部安全教育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淡薄,為搶進度,發生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
三、防范措施
l、加強對班隊長的安全教育,加大反“三違”力度,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發生。
2、加強現場管理,強化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制和現場作業的安全確認工作。
3、對電機車司機進行崗位操作技能訓練,切實做到按章操作,規范操作行為。嚴禁在礦車未停穩或運行中摘掛大鏈或鉤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