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礦區東部提升工區鄧某高空墜落重傷事故案例分析
1989年1月13日9時45分,二礦區東部提升工區鄧某(男,41歲)在上井時發現萁斗轉動大軸卡蓋上有螺絲松動,下罐尋找扳手的過程中因踩空墜落而受傷。
一、事故經過
1989年1月13日上午,工區主任譚某和助理工程師鄧某在井下檢查工作結束乘坐萁斗上井時,在乘坐箕斗中發現萁斗卸礦轉動大軸卡蓋上有兩條螺栓松動。兩人便商量決定找扳手對其進行緊固并再檢查萁斗襯板。下罐后,鄧某去找扳手,譚某在井口等待,因久等未見鄧回來。約9時45分,譚某見鄧某還沒回來,便對劉某說先打開萁斗一扇蓋板檢查襯板,說完就去解安全欄上的工作燈,當譚某解了兩圈繩時聽見后邊有響聲,回頭時見鄧某已走上井口臺階,袁某跟在其身后,譚某喊蓋板已打開,袁某立即停下來,鄧某卻右手拿著活扳手,左手拿著手電仍往前走,結果,左腳踩在未打開的蓋板上,右腳踩空墜落到萁斗上,造成鄧某右臂肱骨骨折和盆骨裂紋。
二、事故原因
1、傷者本人在井口照明良好并拿手電筒照明的情況下,精神過度集中工作,不看周邊和腳下情況,腳下踏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工區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對井下作業環境危險有害因素認識不清,職工缺乏安全防范意識,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3、工區管理不嚴,在進行特殊作業時,沒有配套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在打開蓋板后采取的防范和監護措施不嚴密,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4、在危險工作環境中,職工之間沒有相互監管,相互監督,相互提醒缺失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在井口設置醒目的警示牌。
2、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防護意識和對危險有害因素的辨別能力。
4、做好隱患的排查工作,作業前,先對隱患進行排查,在確保隱患得到處理后再行組織作業。
5、推行互聯互保制度,要求職工在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區域相互關心,相互提醒,相互制止,相互幫助。
四、事故教訓
在危險作業環境中,我們一向要求現場人員一定要做好監管工作,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告知職工所處工作環境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倡職工之間要相互監督,相互提醒,相互關心,相互制止。無論管理者,還是操作者,只要進入生產作業現場,都必須遵守現場管理制度,做到按章指揮,按規作業。可從該起事故案例中,我們沒有看到這些規定和要求中的一條得到落實,以致發生墜落事故,可見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光有制度,有要求還遠遠不夠,關鍵在于是否認真執行和落實,否則,一切制度,一切要求都不過是一紙空頭文件和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