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電業局2003年7月30日110kV黃土埂變電站10kV開關柜燒毀事故
樂山電業局2003年7月30日110kV黃土埂變電站10kV開關柜燒毀事故
一、事故發生時間
2003年7月30日17時3分—22時46分
二、事故等級
一般設備事故
三、事故前電網運行工作狀況(圖略)
110kV朱黃線供110kV黃土埂變電站110kV母線電源,110kV Ⅰ、Ⅱ段經130開關聯絡運行,分別供110kV黃牽線129、黃東線127,110kV槽黃線126線路熱備用,110kV黃甘線125開關熱備用;#Ⅰ、#Ⅱ主變運行;35kVⅠ、Ⅱ段母線經530開關聯絡運行;10kVⅠ、Ⅱ段母線經930開關聯絡運行;占用電源由35kV提供。
四、事故發生、擴大及處理情況
樂山電業局修試所幾點保護人員從7月28日開始對110kV黃土埂變電站直流系統進行改造工作。7月30日上午,檢查了新充電屏的運行工作狀況后,繼電保護班工作人員張×(工作負責人)和王×(技術負責人)來到中央信號音響屏后,由王×將控制電源聯絡蝴蝶開關打至接通位置,并驗證接通,由張×將舊屏的110kV控制總路的空氣開關拉開,將該電纜由舊屏切割至新屏。接線工作完成后,王×測量了新屏上該總路空氣開關兩端壓差,并給上了空氣開關。至此,110kV控制總路由新屏(無蓄電池)提供電源,10kV控制總路由舊屏提供電源(原蓄電池處于正常運行方式),10kV控制小母線與110kV控制小母線聯絡運行。檢查新屏有1.5A輸出。
7月30日17時3分,在切割遠動屏電纜時,10kV黃馬線支線(型號:LGJ—185)#9桿柱上油開關因單相接地故障,引起10kV皇馬線(導線型號:LGJ—185,負荷電流約350A,所有配電變壓器容量8250kVA)多處故障(#13桿B、C相第一片絕緣子炸裂,線路側刀閘的設備線夾被燒斷;#8—#6桿之間有兩處導線爆股,長度150—250mm,B、C相導線相絞;#6至門型架之間B相導線兩處燒斷,A、C相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傷;站內穿墻套管引流線燒斷,A、B、C避雷器爆炸)。由于110kV黃土埂變電站相應的保護沒有正確動作跳閘,致使10kVⅡ段設備燒毀,經過4分1秒后,在較長時間短路電流作用下,220kV朱坎變電站的110kV朱黃線發生A相接地,距離Ⅰ段保護動作跳閘,切除110kV黃土埂變電站電源,全站失電。
17時10分左右,110kV黃土埂變電站附近居民發現后,立刻打119報警電話,消防人員立即奔赴事發現場,進行滅火工作,17時45分,滅火工作結束。22時46分,#Ⅰ主變恢復運行。
五、事故損失及影響情況
少送電量10.8萬kW?h,直接經濟損失45.24萬元。
1、事故發生時,黃土埂變電站10kV控制電源消失,沒有及時切出故障,是造成事故擴大的直接原因。
2、在改造直流系統的過程中,現場施工程序混亂,職責不清,工作人員對運行中的直流屏上的組合開關、刀閘、保險、充電柜啟或停、直流環網的操作未經運行人員許可擅自操作。
3、對直流系統運行方式改變的操作本應由運行人員完成,但在本次工作中,運行人員既不進行操作,也不進行監護。
4、“三措”不能滿足施工的安全要求,安全措施基本上羅列安全規程條款,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從技術措施和施工步驟來看,無法確保在施工過程中不失去直流電源。
七、應吸取的事故教訓
1、高度重視直流系統的改造工作。直流系統的改造過程中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詳細的實施步驟。如準備發電機、考慮備用蓄電池和充電機,確保在施工過程中不失去直流電源。
2、加強對直流系統的運行管理。對運行中的直流屏上的組合開關、刀閘、保險、充電柜啟或停、直流環網的操作必須由運行人員操作,檢修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1、對于更換直流系統這樣復雜和對安全生產威脅極大的工作,施工單位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詳細的實施步驟。如準備發電機、考慮備用蓄電池和充電機,確保在施工過程中不失去直流電源。
2、全面推廣標準化作業工作,對于直流系統改造必須編制標準化作業工藝工序卡,每項施工步驟和操作都必須在有人監護并確認,每個施工步驟結束后方能進行下一步施工。
3、進一步明確變電運行人員和檢修人員的工作職責。對運行中所有設備的操作都必須由運行人員執行,檢修人員不得擅自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