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規定進行二次注液,造成支架歪斜傷人。
不按規定進行二次注液,造成支架歪斜傷人。
(一)事故經過
XXX煤礦3上204工作面是懸移支架放頂煤工作面。1999年5月20日夜班,本班人員到達工作面后,秦巖、任磊負責1-4#架的移架工作,郭永、王輝負責5-8#架的移架工作。在完成撤貼幫柱、割煤、移溜、聯網、挑梁等工作后,開始移架,任磊移2#架,秦巖移完4#架,接著開始移3#架,郭永移5#架,王輝在7#架打前梁。24:10時頂板突然來壓,王輝喊人快跑,但此時支架已由老塘向煤壁側撲倒,將任磊壓在2#架下,其他人員安全撤出。
(二)事故原因
1、秦巖、任磊、郭永、王輝等人違章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該班工人進入工作面沒有按規定進行二次注液,割煤后沒有按規定在工作面前及時支設貼幫柱,移架時沒有按照規定一人觀察,一人操作。
2、職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樹立不牢固,安全教育不夠深入扎實,作業規程的貫徹學習效果不明顯,職工沒有做到應知、應會,安全意識比較淡薄,安全技術素質較低,自主和相互保安意識較差。
(三)接受教訓
這是一起因不按規定進行二次注液,造成支架歪斜傷人的事故,應接受以下教訓:
1、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規程施工。
2、今后必須強化職工安全意識培訓,提高職工技術素質修養,
(四)預防措施
1、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關鍵工序和重點隱患的雙重預警,并加強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
2、加強工作面頂板管理,認真排查工作面支護方式與支護材料,及時調整工作面支架狀態,堅持支架及支柱的二次注液制度,確保工作面支護質量符合規程措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