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城陽泰義城煤業有限公司“4·1”一般運輸事故案例分析
陽城陽泰義城煤業有限公司“4·1”一般運輸事故
2019 年4 月1日16 時50 分左右,山西陽城陽泰集團義城煤業3407(上)回風順槽發生一起運輸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99 萬元。
一、事故經過
2019年4月1日7 時,義城煤業綜采隊8點班 34 名工人在綜采隊會議室召開班前會。會上當班跟班礦領導主帶班白某飛、隊長陜某龍先后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陜某龍安排副隊長趙某蘭負責3401(下)回撤工作面的支架回撤和 3407(上)回風順槽支架存放工作,副隊長張某瑞負責3405(下)準備工作面的安裝工作。趙某蘭和張某瑞分別安排了本組工作注意事項,趙某蘭安排6名工人(段某鵬、馬某軍、衛某帥、馬某、楊某寧、路某)到 3407(上)回風順槽支架存放點作業,班長馬某朝帶領12名工人到 3401(下)回撤工作面作業。
會后,趙某蘭帶領工人下井。在到達3407(上)回風順槽作業點后,安全員郭某國和趙某蘭先到作業點進行安全確認,確認后,趙某蘭安排郭某國到 3401(下)綜采工作面監督現場。趙某蘭帶領6名工人開始進行卸架、移架作業。趙某蘭安排衛某帥、馬某、楊某寧用一根 630 錨鏈將滑車固定在順槽里面存放的支架上,段某鵬、馬某軍用一根 40T 圓環鏈將絞車鋼絲繩繩頭和待拖移的支架尾梁油缸處連接,路某負責開絞車。每次拖移支架時,段某鵬、馬某軍、衛某帥、馬某、楊某寧按照規定撤到安全地點,趙某蘭負責給路某發信號開動絞車。趙某蘭帶領工人先后將 7 架支架安全存放到 3407(上)回風順槽支架存放點。作業期間陜某龍、白某飛先后到 3407(上)回風順槽作業點進行了安全巡查。在當班拖移最后一架支架(第 8 架)時,趙某蘭站在5號和6號液壓支架之間外側巷道內信號處給路某發信號,大約往前拉移了不到1米,路某感覺絞車吃力,便停下絞車,并告訴了趙某蘭。趙某蘭帶領段某鵬、馬某軍、衛某帥、馬某、楊某寧到支架邊,發現支架運行前方有浮煤,支架底座鉆底。在清理了浮煤后,段某鵬等人就又撤到滑車后方約20米外的安全地點。16 時 50 分許,趙某蘭再次向路某發信號開絞車,路某開啟了絞車,鋼絲繩拉緊2-3秒后,突然,路某發現鋼絲繩退了回來,立即停了絞車。衛某帥也聽到一聲 響聲,感覺有問題,就從支架后面出來向拖拉支架處走去,其他工人也陸續走過去。來到趙某蘭發信號的地方,發現趙某蘭臉朝地趴著,頭部流血,附近底板上還掉落有滑車和絞車鋼絲繩繩頭。工人們發現出事了,馬某和衛某帥跑到不遠的電話機旁向礦調度室進行了情況匯報,現場人員到臨時避難硐室拿上擔架將趙某蘭往井上抬。17 時 03 分,趙某蘭被抬出井口,經義城煤業醫護人員對傷者檢查生命體征和簡單包扎后由義城煤業的救護車送往陽城縣人民醫院急診中心搶救。18 時 10 分,趙某蘭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綜采隊帶班副隊長趙某蘭違反運架安全技術措施規定,違章站在鋼絲繩的反彈范圍內發信號指揮開動絞車、觀察移架,由于支架鉆底、阻力增大,連接支架和鋼絲繩繩頭的圓環鏈中一個圓環受力過大斷裂,鋼絲繩及鉤頭反彈將其打傷致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義城煤業現場管理有漏洞,運送支架作業安排布置不嚴不細,安全技術措施在作業現場得不到有效落實,安全監督 檢查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2.義城煤業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自保互保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3.陽泰集團、陽城縣應急管理局對義城煤業安全監督檢查不嚴不細,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三、防范措施
(一)義城煤業要加強對井下作業現場的管理力度,確保安全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措施在現場得到有效落實,在工作面搬家時,撤架、拉架及調架過程中,人員必須站在鋼絲繩及鉤頭波及范圍之外,嚴禁任何人進入作業區域。堅決杜絕現場作業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義城煤業要認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訓,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自保互保意識,加大對井下隊組違章行為的查處力度,不斷規范從業人員的作業行為,做到“不安全不作業,不安全不操作”。
(三)陽泰集團要加強對下屬各礦井的管控力度,將本次事故通報所屬各礦井。督促所屬礦井認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認真排查安全隱患,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