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使用液化氣瓶 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為護航G20峰會,預防燃氣瓶爆炸惡性事故的發生,結合我縣開展瓶裝燃氣銷售實行“實名制”工作,縣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用戶在開展液化石油氣氣瓶普查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從正規渠道合法單位購買液化石油氣氣瓶。建議到正規門店和液化石油氣充裝站購買,并索要購物憑證,每次購氣后留存憑證,做好使用登記,以便于極端情況下的責任認定。購買液化石油氣時,請將氣瓶委托給有上崗證的送氣工。
2.液化石油氣鋼瓶的設計使用年限為8年,每4年檢測一次,請不要使用報廢鋼瓶或過期未檢測的鋼瓶。“螺絲瓶”屬于報廢瓶,繼續使用很危險,識別“螺絲瓶”可通過查看瓶罩是否用螺絲連接瓶體,有則是“螺絲瓶”。
3.請使用正規出廠的焊接氣瓶。正規出廠的焊接氣瓶在護罩上標有氣瓶型號、規格、參數、制造許可證編號、制造年月、編號等信息,檢驗合格標識上標有檢驗單位。
4.經常檢查是否漏氣。在更換鋼瓶并連接減壓閥后,在角閥、瓶口等連接部位可通過涂抹肥皂水進行試漏檢驗,無連續氣泡出現方可使用,嚴禁用明火檢漏。液化石油氣比空氣重,不易擴散,禁止在地下、半地下空間內及通風不良場所使用液化石油氣,不得平放和倒置鋼瓶,不得私自傾倒殘液。
5.家用液化石油氣灶具和熱水器的建議使用年限為8年,鋼瓶減壓閥的建議使用年限為3年,密封圈的建議使用年限為3年,到期應立即更換,并做好更換記錄。價格過低的減壓閥和燃氣器具一般不合格,請謹慎購買。
6.橡膠膠管的建議使用年限為18個月,連接長度不超過2米,不少于0.5米,中間不能有接口,不得穿墻越室,并要經常檢查,發現老化、損壞、漏氣須立即更換。(趙立春 畢凱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