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餐館爆炸再敲燃氣安全警鐘
? 10日11時50分許,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楊家巷一私人小餐館發生液化氣罐爆炸,瞬間引發大火。記者從現場了解到,截至目前事故造成17人死亡。根據現場勘驗、調查詢問情況,事故原因初步判定為瓶裝液化石油氣泄漏遇明火爆炸。
作為清潔能源,煤氣、天燃氣等燃氣在生活中的使用范圍相當廣泛。而只要設備合格、使用規范、監管到位,燃氣完全可以安全使用。但遺憾的是,現實生活中,燃氣使用方面往往隱患重重。
就說此次發生在蕪湖的爆炸事故吧。經營這家餐館的夫妻接受當地媒體采訪時稱,上午11點50分左右,她在樓上配菜,聞到液化氣泄漏的味道,跑去關閥門發現關不上,于是叫來丈夫和幫工,誰知這時液化氣罐發生了燃爆。起火后,老板娘迅速跑出了餐館,部分頭發被燒焦,而老板的右手則被燒傷。
液化氣泄露,說明液化氣罐的輸氣軟管或其他部位出現損壞;閥門關不上,說明閥門已經失靈。若是職能部門平時對液化罐勤加檢測,這樣的隱患是可以發現并且加以排除的。另外,既用液化氣,就應當有手段防范液化氣泄漏,比如,安裝燃氣防爆報警器和排風扇。防爆報警器分為氣體探頭和報警裝置,只要罐子漏氣探頭就能“嗅”到,濃度達到10%—20%后,氣體探頭就立即傳感,大廳的報警裝置就會亮紅燈,發出“嘟嘟”聲;與此同時,排風扇還會自動排氣。這就意味著,若是防范得當,這場災難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遺憾的是,對燃氣安全的漠視,最終使得小隱患釀成了大災難。
據專家介紹及相關資料,液化氣罐爆炸時,會瞬間產生兩次破壞。開始是罐體破裂發生物理爆炸,液態石油氣瞬間膨脹250至300倍變成氣態,形成沖擊波。變成氣態的石油氣迅速與空氣混合,當在空氣中的濃度降至3%—11%時,如遇明火,將產生化學爆炸,整個空間爆炸燃燒,再次產生巨大的沖擊波,帶來二次災難。同時,人若吸入這種爆炸性氣體,將使呼吸道和肺臟組織燒損。可想而知,若是有人置身爆炸現場,輕則受傷,重則送命。
據了解,目前蕪湖已成立事故處置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稱將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但問題在于,再好的善后工作、再嚴的排查整治,也換不回逝者鮮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