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私接天然氣引發泄漏案例分析
? 2014年1月30日正是大年三十。西夏小區7號樓天然氣泄漏,濃濃的氣味彌漫在該樓周圍。哈納斯天然氣公司接群眾舉報后,工作人員立即對7號樓逐戶檢查,發現該樓3單元101室和4單元102室兩住戶未經相關部門同意,私自接通天然氣使用。其中,暫住于4單元102室的嫌疑人梁某,把新裝的天然氣管道的氣又接到以前報廢的天然氣管道上造成了漏氣,且濃度嚴重超標,稍見明火就會發生爆炸,嚴重危害小區居民生命及財產安全。
事故原因:
違規操作,住戶私接天然氣。
事故啟示:
在燃氣等公共設施的管線上,私接一些設備到自家進行使用是違法的,涉嫌破壞燃氣設備罪。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