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引爆天然氣自殺卻炸死室友
去年“光棍節”當天,郭某因為跟男友吵架,一時想不開竟在出租屋里引爆天然氣。結果同住一屋的兩名室友,一人死亡,一人受重傷。昨天,重慶晨報記者從南川法院了解到,近日南川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郭某因為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11月11日晚,被告人郭某在南川城區“時代商都”小區A1棟11-4號出租房內,因瑣事跟男朋友發生了激烈爭吵。郭某一時想不通,于是產生了輕生念頭。
次日凌晨2時許,郭某持菜刀將出租房內的天然氣軟管切開一小口,躺在床上意欲自殺。因切口小出氣量不大,郭某又于12日上午9時許,持菜刀將該天然氣軟管割斷,使大量天然氣充斥整個房間,以達到自己因天然氣中毒而自殺的目的。
當日19時40分許,郭某起床上廁所時使用打火機點煙,導致天然氣劇烈爆炸,造成同租此房的被害人陳某死亡、被害人高某某及郭某本人受傷。
經鑒定,被害人高某某損傷程度為重傷。
據悉,這次爆炸還造成A1棟部分房屋遭到破壞。
南川區法院認為,被告人郭某過失致使天然氣發生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部分房屋被破壞,其行為構成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