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倆盜接天然氣收費60萬
?????石某伙同弟弟幫一家飯店盜接了天然氣,并私自收取天然氣費60余萬元。借此機會,該飯店的后勤主管劉某也收受好處費達16萬余元。昨天,西城檢察院透露,石某兄弟因涉嫌盜竊被批捕,劉某則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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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稱,33歲男子劉某系西城區某餐館的后勤主管。2006年,劉某所在的飯店需安裝天然氣,為加快安裝審批速度,其便找到工人石某。石某所在的公司并無施工資質,平時掛靠在其他有資質的公司下承接燃氣工程。攬下這單生意后,石某私自購買一塊燃氣表,打開附近的燃氣管道,為該飯店私接了天然氣。事后,石某從劉某處索要5萬元,謊稱找人補辦報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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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察官介紹,安裝之初,石某私接天然氣幫飯店躲避交費,劉某對此事并不知情。該飯店使用一年后,石某再次找到劉某,劉某從財務處開出一張4萬元的轉賬支票準備去燃氣公司繳費。此時,石某提出,燃氣費交給他就可以,每收2萬元可分給劉某5000元錢。劉某當即心領神會,答應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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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說,從2007年6月開始,石某每月收取2萬元燃氣費。2008年初,石某發生車禍臥病在床,便找來弟弟幫忙收取天然氣費。去年11月底,燃氣集團對轄區內用戶的情況進行巡檢時,發現賬目登記上沒有該飯店的燃氣費交費記錄,隨即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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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某到案后供述,他總計收取飯店“燃氣費”60余萬元,劉某在中間收受了約16萬元。經查證,石某盜接的北京市燃氣集團的燃氣達41萬余立方米,致該公司經濟損失1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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