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安裝使用液化氣噴槍 受傷依舊需擔責
???????? 違規安裝和使用液化氣噴槍進行肉制品加工,結果發生液化氣爆燃事故,楊先生因事故致傷并花費醫療費等20000余元。為追索事故及賠償責任,楊先生將安裝人李先生告上法庭。記者從寧鄉縣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昨日宣判此案,判決安裝人李先生承擔40%賠償責任,楊先生自負事故60%責任。
???????? 爆燃事故:因違規安裝使用液化氣噴槍
?????? 2013年8月19日上午,從事肉制品加工的楊先生要李先生幫他更換液化氣噴槍的管子。液化氣輸出本應通過閥口減壓后再連接用氣設備,需要增壓的也應使用專用高壓連接管,但大意的李先生卻使用普通膠管直接連接液化氣罐的金屬接口和噴槍,且僅用鋼絲將膠管接頭捆綁固定,更沒有通過減壓閥。在安裝好膠管后,楊先生也沒有進行安全檢查便開始使用火槍。幾分鐘后,液化氣爆燃起火,導致楊先生燒傷,經治療花去醫療費等28390元。后楊先生就事故責任承擔事宜找李先生協商,但李先生認為自己只是幫楊先生無償更換管子,不愿承擔事故責任。雙方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調解也未能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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