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施工破壞燃氣管道事故上半年發生六起
? 近日,因一單位野蠻施工,挖斷燃氣管線,發生燃氣泄漏,造成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一樓盤一個單元的30多戶居民停氣5個小時……
6月28日,記者調查發現,因建設、施工單位缺乏安全意識,相關職能部門監管不嚴,缺乏統一的信息共享管理平臺,野蠻施工挖斷燃氣管線的事件時有發生。年初至今,因第三方施工破壞造成室外燃氣泄漏6起。
記者調查發現,由于缺乏安全意識,同時為了降低施工成本,很多施工單位在挖掘道路前,并不和燃氣集團和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3號)第三十七條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不得影響燃氣設施安全。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查明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地下燃氣管線的相關情況;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確保燃氣設施運行安全;管道燃氣經營者應當派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指導。”違反本規定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施工高峰期已經來臨,建議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快設立建設信息共享平臺,防止盲目施工破壞燃氣管線問題的再度發生。”沈陽燃氣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
同時,燃氣集團通過本報向廣大市民呼吁:一是發現相關工程施工破壞或形成占壓燃氣管道,立即報告燃氣集團。經過核實準確,將按照規定給予最低200元、最高10萬元獎勵。二是單位或個人有工程施工或者屋內裝修時,可與燃氣集團聯系。燃氣集團會幫助其指認燃氣管道線位,制定保護方案,確保燃氣管道安全。三是如已經發生破壞燃氣管道情況,請立即報告燃氣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