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溪電廠做50%甩負荷試驗違章指揮造成#2高壓廠變嚴重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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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2005年6月11日9時42分#2機組在做50%甩負荷試驗過程中造成#2高壓廠變損壞,給整個試運及機組移交后的安全運行帶來了嚴重的影響,為吸取經驗教訓,落實責任,督促各部門認真執行和落實防范措施,特通報如下:
【事故經過】
2005年6月11日9時30分#2機組首次帶負荷至150MW,準備做甩50%負荷試驗,試驗前由于考慮到甩負荷應接近運行的實際工況,廠用電未按試驗方案倒至備用電源運行。9時39分中試所試運指揮鐘晶亮下令做甩50%負荷試驗,運行值長向海揚接令并向中調申請同意后下令給電氣運行副操王飛手動按下5022、5023開關跳閘按鈕,同時鍋爐手動停運B球磨機及D1、D4火嘴,機組甩負荷后帶廠用電運行,汽輪機轉速最高飛升至3061r/min,轉速下降后在2748~2870 r/min之間波動,汽包水位隨之大幅度波動(最高+160mm,最低-241mm),開大電動給水泵勺管開度至90%。9時42分鐘,晶亮下令用并切方式切換廠用電,電廠參加試運人員及時向其提出不能采用并切方式,但其繼續下達了并切廠用電的命令,運行值長向海揚接令后又向電氣運行副操王飛下達了并切廠用電的命令,王飛用并切半自動首先切換6kVⅡA段廠用電源,在備用電源開關6202合上后拉開工作電源開關6201時, #2發變組故障跳機, 6kVⅡB段保護啟動切換成功,檢查高廠變復壓過流,高廠變輕、重瓦斯,高廠變差動保護動作,#2高壓廠變呼吸器處噴油。
事后對#2高壓廠變吊蓋解體檢查發現低壓側A分支:A相線圈扭曲;B相線圈上部有兩處匝間短路;C相線圈下部有多匝線圈燒熔、鐵芯9處損傷、10片局部燒熔。
【事故原因】
1.發電機甩負荷后轉速不能維持3000 r/min在2748~2870 r/min之間波動是因為發電機帶有廠用負荷,中缸排汽壓力超過動作定值,造成OPC頻繁動作所至。
2.#2高壓廠變損壞的主要原因是發電機甩負荷后與鴨電線220 kV系統已成為兩個獨立的系統,由于錯誤地采用了并切廠用電的方式造成非同期合環,導致發電機振蕩,在遠大于高壓廠變額定電流的振蕩沖擊電流長達10秒鐘的交變沖擊作用下引起。(后從發電機錄波數據中查核為1700A~8000A)。
【暴露的問題】
1.對汽輪機的熱工保護不熟悉,未深入研究分析帶廠用電甩負荷可能出現的問題,從而未制定相應的措施。
2.對錯誤的調度命令不認真分析核對,不動腦筋,盲目執行,層層把關不嚴。
3.培訓工作、現場監護、監督工作不到位,未達到應有的效果。
【事故責任及考核】
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雖然是中試所下錯了調度命令負主要責任,但參與試驗的運行單位盲目的執行錯誤的調度命令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1.當值值長向海揚作為調度指揮,對中試所下達的命令不把關,不加分析思索,盲目執行錯誤的調度命令負該次事故的主任責任,考核2000元。
2.當值電氣副操王飛作為具體執行人,對值長下達的命令也不把關,未提出異議,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考核1000元。
3.生產運行部是該次事故的主要責任部門,對培訓、現場監護把關不嚴,考核3000元。
4.運行部主任、副主任、電氣專責負管理責任考核生產運行部安全第一責任人李永紅800元;考核生產運行部副主任李東林、王世海、王進、饒家洪、電氣專職猶中常各1000元。
5.試運值班副總劉謝對現場把關不力,考核500元。對分管運行的生產副廠長劉華考核300元。
【采取的防范措施】
1.加強技術培訓,提高技術業務水平,特別是值長作為現場安全第一責任人更應該加強自身的學習。
2.嚴格遵守調度程序,保持清醒的頭腦,凡事均要思考,做到層層把關,對調度命令要認真核對,不能盲目執行。
3.切換廠用電盡量不采用并切方式,如確需采用并切時應將系統運行方式核對清楚,并得到有關領導批準。
4.做甩負荷試驗時應將廠用電倒至可靠的備用電源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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