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印染機械有限公司“12.2”機械傷害事故
?一、事故經過及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2010年12月2日下午13時左右,某印染機械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車床機械傷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60萬元人民幣。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車床操作工陳某某在從事工件表面加工時,違反《車床安全操作規程》,直接用手拿砂紙對旋轉工件進行砂光作業,由于內衣袖口過長,不慎將衣袖纏繞至工件上。
事故的間接原因是:(1)該印染機械公司,未對車床操作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未有效督促和教育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有效督促員工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2)該印染機械公司主要負責人,未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未正確制定、完善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有效督促、檢查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普遍存在的職工直接用手拿砂紙對旋轉工件進行砂光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未能及時消除。
三、事故教訓及防范措施
1、相關單位要從這起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訓,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完善公司管理機制,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對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公司主要負責人和有關管理人員要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加強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督促和教育員工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有效開展施工現場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要針對工件加工砂光工序進行技術改造,加大投入,提高企業本質安全度。
2、相關主管部門應進一步落實安全監管職責,加強對轄區內工商貿企業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加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不留死角、不漏盲點。有針對性的開展車床使用企業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車床本質安全度等方面,堅決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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