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石化“2001.12.30”裂解爐管燒斷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1年12月30日8時整,大慶石化分公司裂解新區10#裂解爐由投料狀態改為燒焦狀態,10時30分10#裂解爐由備用狀態作燒焦準備。10時53分室外操作工將工業風流程設定完畢后通知中控室裂解爐主操作可以燒焦,裂解爐主操作將工業風調節閥逐漸開大,7分鐘后達到100%,流量達到4.2噸/小時。同時逐漸提高燃料氣流量以便提高爐膛溫度和COT溫度進行燒焦。在10#爐燒焦的同時,由于11#爐在進行投料,裂解爐主操作將主要精力集中在投料爐的操作調整中,對10#爐只監視裂解爐的COT溫度變化(而COT溫度在冬季指示偏低),忽視了爐膛的溫度變化。而此時的COT變化較慢,爐膛溫度變化較快,而這一點沒有被充分注意到。11時21分爐膛溫度達到1160℃,而COT僅840℃。此時,B爐膛第八組第十根爐管首先發生斷裂,主操作沒有及時發現,到11時31分爐管發生大面積斷裂。這種情況導致爐膛負壓迅速升高報警,主操作通知室外檢查爐膛狀況,發現爐管大面積斷裂,于是開始進行降溫操作。
發生事故后,化工一廠對斷裂的爐管進行了金相檢查,根據檢驗結果并經過專家評定,入口文丘里管、壓力表管嘴段、入口直管段、“Y”管、“Y”管上部直管段、異形管均可繼續使用,EF-111爐出口管可繼續使用的有67根,損壞13根;“S”管可繼續使用的有67根,損壞13根;“U”管可繼續使用的有53根,損壞27根。事故直接經濟損失48.64萬元。
二、事故原因
1.裂解爐主操作在裂解爐燒焦過程中,沒有完全執行操作規程,工業風的通入量不是分步提高而是在很短的時間內提高到4.2噸/小時,在爐膛溫度上升到1160℃時使爐管內燃燒發生劇烈的放熱反應,造成爐管斷裂。
2.在裂解爐通風燒焦后,燃料氣流量過大,爐膛溫度逐漸上升到1160℃,達到爐管內焦質燃點開始燃燒,使爐管發生局部過熱而斷裂。
3.裂解爐主操作沒有及時發現爐膛溫度的變化,造成爐膛溫度過高,使爐管斷裂。
4.10#爐投入燒焦狀態以后,主操作過多地進行11#爐的投料操作,而對燒焦爐的全部操作參數監視不夠,在爐膛溫度上升過程中沒有及時發現可能的超溫情況,沒能進行及時調整。
主要教訓為:
1.操作工在進行工作時沒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一是沒有做到隨時掌握參數的變化情況,尤其是10#爐的切換操作,還沒有穩定下來;二是燒焦通風的幅度過大,沒有按比例進行通風操作。
2.操作工對燒焦爐的監護不全面,沒有及時發現爐膛溫度超高的異常現象。
3.技術員安排工作時,認為操作工已具備操作經驗并熟練掌握燒焦操作步驟,沒有針對本次燒焦給出詳細的燒焦指導。
4.對于主操作的操作過程,當班班長、技術管理人員疏于監督檢查,沒有及時發現爐膛溫度超高。
5.當班操作人員對爐管發生斷裂事故的可能性認識不夠,尤其在燒焦過程中缺乏對爐管的保護意識。
6.由于裂解爐經常性地進行燒焦切換,燒焦過程屬于崗位常規熟練操作,車間管理人員忽視了這方面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