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組汽輪機本體大修事件
一、事故經過
機組事故情況:
#1機組在A修工作結束后于2005年8月27日啟動并網。
2005年9月1日3:00,網調令#1機組負荷至350MW。在4:29時#1機組5、6瓦振動X方向分別從159μm、216μm增大,在4:40, 5瓦振動值達250μm、6瓦振動值達260μm時保護動作跳機(振動保護動作條件為:相鄰兩瓦同方向軸振動均大于250μm)。
停機后檢查發現5、7瓦油擋浮動環均出現磨損,油擋銅齒也有碰磨痕跡,各瓦緊力除6瓦0.09mm偏小外其它均正常(后改為緊力0.21mm)。9月2日13:44再次并網。
由于#1機組振動較大,為保證安全穩定運行,在9月5日向東北電網申請#1機組停運檢修,并于當晚19:05滑停。
汽機本體經過找動平衡于9月7日08:45機組并網發電。
事故前機組檢修情況:
#1機組7月3日—8月20日進行了A級檢修,按計劃對#1機組高壓缸及#2低壓缸進行了揭缸檢修,中壓缸及#1低壓缸不進行檢修,此次檢修將高壓缸前軸封和#2低壓缸前、后軸封改造為上海丹迪生產的蜂窩式汽封,將7瓦及8瓦油擋改造為秦皇島愛迪生產的浮動環接觸式油擋,其它檢修按照標準項目進行。
#2低壓缸檢修項目負責人為宋德義,工作組成員有豈建華、徐海濤、江若,具體檢修過程如下:
7月3日—7日,進行了汽機低壓缸解體工作。
7月8日— 9日,測量低壓缸修前通流間隙、彎曲及晃度,取出轉子。
工作負責人宋德義測量通流間隙、彎曲等各數值,均在標準范圍之內。
班組技術員黃再華、工作負責人宋德義測量#2低壓缸前對輪轉子晃度為0.13mm,標準為0.03 mm,超標0.10mm。
黃再華、宋德義立即將以上測量超標情況向在場的專業、生技專工及監理、技術指導人員匯報,經以上專業人員商議,監理、技術指導人員認為,由于無法調整可以不處理,對此我廠各級汽機專業人員沒有提出任何疑義。
7月10日— 11日,測量汽缸水平、檢查隔板、掛耳,轉子找洼窩中心,各數值均在標準范圍之內。
7月12日— 16日,對各部件進行清掃。
7月17日— 18日,找低低對輪中心。由工作負責人宋德義負責進行如下測量工作:
低低對輪中心修前為左右#2低壓轉子相對#1低壓轉子偏左0.34 mm,
上下#2低壓轉子相對#1低壓轉子偏低0.22 mm。
上漲口0.065 mm、左右張口0 mm。
低低對輪中心修后為左右#2低壓轉子相對#1低壓轉子偏左0.13 mm,
上下#2低壓轉子相對#1低壓轉子偏低0.11 mm。
上漲口0.07 mm、左右張口0.015 mm。
低低對輪中心修后#2低壓轉子相對#1低壓轉子上下偏低0.11 mm。不符合標準0.30—0.40 mm要求。
宋德義立即將以上測量異常情況向在場的專業、生技專工及監理、技術指導人員匯報,當時經過以上專業管理人員研究,考慮到做大的調整會影響軸系中心,故作出將#2低壓轉子向右平移0.15mm調整的決定。
7月19日—21日,內缸嚴密性檢查,滑銷間隙檢查調整,吊出下半部套清掃檢查,各數值均在標準范圍之內。
7月22日,測量修后通流間隙,各數值均在標準范圍之內。
7月23日— 8月1日,汽封間隙調整;6、7、8、9瓦各軸瓦檢查發現有局部嚴重脫胎,隨后,進行了補焊、刮研處理,處理后各數值均在標準范圍之內,符合工藝標準。
8月2日,軸瓦各部間隙、緊力調整,各數值均在標準范圍之內,符合工藝標準。
8月3日,上午開扣缸準備專業報告會,在會上汽機各級專業人員對檢修中超標的數據可能在機組啟動后引起的后果沒有提出科學準確及預見性的意見,為廠部的決策沒有提供準確的參考意見。下午完成了整體扣缸回裝工作。
8月7日,按照《安評》的要求,專業提出測量軸系組合晃度以便留下#1機組的原始數據,在監理、技術指導人員的監護下進行測量,結果如下:
高中對輪組合晃度測量由長山電廠人員負責,測量最大為0.08 mm、中低對輪組合晃度由豈建華和徐海濤負責,測量最大為0.12mm、低低對輪組合晃度由黃再華、宋德義負責,測量最大為0.20 mm。三個組合晃度值均超標,當時監理、技術指導、李德勇、關志宏、譚善林均在現場,監理及技術指導認為無法處理,我廠各級汽機專業人員沒有提出任何疑義,現場決定不予處理,但汽機各級管理人員沒有及時向廠部匯報這一重大問題。
8月8日,各軸瓦回裝,各數值均在標準范圍之內,符合工藝標準。
8月20日,其它輔助工作結束,工作票終結。
#7、#8瓦油擋改造情況:
#1機#7、#8瓦油擋改造由秦皇島愛迪公司生產的浮動環接觸式油擋。當時的測繪和本次檢修的安裝均由廠家人員進行。測繪、安裝時廠家定為油擋徑向間隙0.35 mm---0.40 mm,軸向間隙8 mm。測繪、安裝由廠家人員進行,專業、班組沒有指派專人跟蹤。安裝完畢后班組人員重點作了油擋徑向尺寸檢查,但是對軸向間隙在檢修工藝卡上由于沒有具體的尺寸要求,同時也由于專業人員的疏忽沒有進行檢查。
9月5日#1機組停機后檢查發現#8瓦油擋發生軸向碰磨,根據運行的參數確定該軸向尺寸不應小于12 mm。
二、原因分析及處理情況
原因分析:
經過專家會診,#1機組振動的初步原因為轉軸不對中和轉子原有的動不平衡。5、7瓦油擋發生碰磨的原因是由于5瓦及6瓦軸振偏大造成,8瓦油擋軸向碰磨的主要原因是廠家提供的油檔尺寸不合適造成。
處理情況:
由于時間限制,目前不能對機組進行大的調整,專家組根據振動情況認為可以通過對機組作動平衡來降低振動值,經過2次找動平衡,目前機組能夠滿足正常運行需要,穩定運行。
轉子找動平衡期間對解體發現碰磨的8瓦油擋進行了更換,軸向間隙定為15 mm。
三、暴露問題
通過以上事件經過可以看出,只揭2個缸體檢修對汽機找中心及轉子揚度測量的影響、低低對輪中心偏差、轉子組合晃度超標、軸瓦油擋改造軸向間隙小等等一系列問題暴露出了我廠汽機檢修技術管理、質量管理有待于提高;各級專業人員責任心、技術水平、檢修經驗和對主機檢修的重視程度有待于加強;對檢修工藝的標準數據隨意放寬的后果認識不足;各級專業人員的依賴性強、主動性差、盲目樂觀意識嚴重;對重大問題匯報不及時,不能及時有效處理等問題。
1、本次機組檢修,我廠汽機各級專業人員過高估計了我們的檢修水平,盲目樂觀,造成了機組啟動后出現了軸瓦振動超標跳機的嚴重后果,參修相關各級專業人員職責不到位,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大修的質量控制沒有完成預定的目標,反映出參修各級專業人員對廠部修前明確的“五個重要意義”“四項控制”理解認識不清,汽機專業的檢修技術管理、質量管理有待于提高,各級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的管理、技術指導不到位,全過程質量監督控制不到位,設備專責人及相關檢修人員檢修水平和技能有待于提高,相關參修人員對主機檢修的重視不夠。
2、雖然只檢修高壓缸和2#低壓缸,造成軸系調整困難,但是應該可以將中心等調整到標準值,汽機專業各級人員沒有積極主動地想辦法解決困難,而是存在僥幸心理和等靠的思想把問題留在了機組啟動后;另外,低低對輪組合晃度超標可能引發的后果也不能作到危險預見,各級專業人員技術水平、檢修經驗、責任心等有待于加強,目前還不能滿足電廠汽輪機本體大修的需要。
3、對油擋的改造,汽機專業及本體班根本沒有人參與和配合,存在以包代管的問題,沒有把廠部要求的“工作外委責任不外委”落到實處,存在過分依賴廠家的現象。各級檢修及驗收人員沒有對改造后的油擋軸向間隙進行核實、測量,說明了汽機相關專業人員技術水平的欠缺,各級專業人員的三級驗收及重要項目的定點驗收工作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4、當出現測量數值超出要求值時,如:低低中心的調整,低低對輪組合晃度超標等問題各級專業人員缺乏自主的工作能力,對待本職工作的積極和主動性不強,責任意識差。另外,出現檢修數據超標的異常情況時匯報不及時,即使匯報時也沒有把數據超標可能會引發的問題說清楚,導至錯誤地引導了領導的決策。
四、防范措施
1、利用今后檢修機會調整好整個軸系的中心,做好各瓦負荷分配,并在轉子中心值合格后作動平衡試驗,使#1機組汽輪機達到安全穩定長周期運行的要求。汽機專業校核汽機主機工藝卡各標準,數據、工藝符合俄供圖紙、國標要求,生技科審定,廠部批準,今后檢修中嚴格執行檢修工藝及標準。(校核標準工作10月30日完成,責任人:李德勇、關志宏)
2、吸取本次事件的教訓,強化我廠汽機專業檢修技術管理、質量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各級人員檢修技術水平,落實好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檢修工藝、質量控制,對主要設備檢修給予高度重視。
3、專業技術人員及檢修人員注重日常的專業技術學習和培訓,激勵職工自我學習的積極性,培養教育職工愛崗敬業的精神。加強專業技術交流、積累經驗、掌握特殊檢修方式的檢修工藝,提高對不良檢修工藝、超標數據給設備運行帶來危險的預見性,培養出業務精良的檢修隊伍,滿足電廠安全生產的需要。
4、外委改造項目存在依賴思想的現象在我廠極其嚴重,這種思想必須扭轉,各單位對外委項目要認真落實各級人員的責任,重點項目積極參與認真研究,加強對三級驗收及重要項目的驗收工作,尤其是對于幾何尺寸、裝配尺寸、材質和檢修工藝等嚴格要求,符合相關標準。
5、今后檢修中再出現測量數值超出要求值、工藝達不到標準的情況,各級人員要不等不靠,積極主動地研究,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管理、技術指導到位,檢修人員工作到位,杜絕執行工藝及其標準的隨意性。對于檢修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匯報,并且要為廠部的決策提供科學準確的依據。
6、加強班組人員培訓,加強班組管理,突出專責工的帶頭作用,采用以老帶新,盡快適應當前形式下檢修工作的需求。對于不能適應新形式的人員,要及時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