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自燃 燒毀皮帶
【事故簡述】
11月22日,某電廠發生5段輸煤皮帶著火事故;某某年1月6日,某熱電廠發生輸煤棧橋火災事故。
【事情經過】
1995年11月22日,某電廠發生5段輸煤皮帶著火事故。該廠燃用褐煤,揮發份較高,煤垛的煤發生自燃,致使在上煤過程中,煤中夾有火炭及火星,將積粉引燃,導致5段輸煤皮帶著火。值班人員又離崗吃飯,沒有及時發現著火,使火勢蔓延擴大。
某某年1月6日,某熱電廠發生輸煤棧橋火災事故。事故時消防水系統,由于管理上的原因,消防水系統管路冬季經常被凍壞、漏水。因此,48m(事故地點)標高消防水管被關閉。火警初期,因喪失消防能力,火勢擴大。
【原因分析】
1、運行人員安全意識淡薄;
2、運行人員脫崗,管理上存在漏洞。
【防范措施】
1、輸煤皮帶應定期進行輪換、試驗。及時清除輸煤皮帶上下的積煤和積粉,保證輸煤系統無積煤和積粉;
2、燃用易自燃煤種的電廠應采用阻燃輸煤皮帶。運行人員要按規定對運行和停用輸煤皮帶進行全面巡視檢查,當發現輸煤皮帶上有帶火種的煤時,應立即停止上煤,并查明原因,及時消除,并切換輸煤系統;
3、輸煤皮帶停用時,要將皮帶上的煤走完以后再停,確保皮帶不存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