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市石下江煤礦“3·13”頂板事故調查報告
根據國務院令第296號和第75號的規定,4月15日,成立了由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婁底監察分局牽頭,邵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察局、煤炭局、公安局、總工會參加的事故聯合調查組(具體見附表)。調查組成員經過現場勘察,查閱有關資料,調查取證,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分清了事故責任,制訂了防范措施,現將調查結果報告如下:
一、事故概況
⒈事故發生單位:邵陽市石下江煤礦。
⒉企業性質:國有煤礦。
⒊事故發生時間:3月13日17時10分。
⒋事故發生地點:Ⅱ下-1224機巷(-110m)掘進工作面。
⒌事故類別:頂板。
⒍事故傷亡情況:死亡1人。
⒎直接經濟損失:22.8萬元。
二、事故單位概況
㈠煤礦基本情況
石下江煤礦位于邵陽市洞口縣石江鎮川石村境內。1973年擴建建井,1980年12月建成投產,設計年生產能力15萬噸,實際生產能力15萬噸/年。
石下江煤礦原為邵陽市屬直管煤礦,現隸屬于邵陽市長安煤業集團公司。礦井由原煤炭部長沙設計研究院設計,是一家國有制企業,現有職工650人,礦長劉芳前。
石下江煤礦依法取得了有關證照。采礦許可證由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核發,證號4300000531493,有效期:2005年11月至2006年11月,過期,正在辦理延續手續;煤炭生產許可證由湖南省煤炭工業局核發,證號D180505005Y1,有效期:2005年12月6日至2009年11月7日;安全生產許可證由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核發,有效期:200年6月20日至2008年6月20日;工商營業執照由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注冊號4300001100144(1-1)。礦長資格證號0010347,礦長安全資格證號2002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