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縣大成橋煤礦“10?24”運輸事故
一、概述
1.事故單位:寧鄉縣大成橋煤礦。
2.事故發生時間:2007年10月24日14時40分。
3.事故發生地點:二水平西暗井落底車場巖掘頭。
4.事故類別:運輸事故。
5.事故傷亡情況:死亡1人。
6.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36.15萬元。
二、事故單位概況
(一)事故礦井基本情況
1. 大成橋煤礦屬大成橋鎮鎮屬集體煤礦,開辦于1984年,位于寧鄉縣大成橋鎮境內,距寧鄉縣約17Km。礦井所處井田為煤炭壩礦區五畝沖井田一部分,主要開采樂平組第2號煤層。該礦采用斜井開拓,井口地面標高+113.68M。該礦設計生產能力為3.0萬噸/年,核定生產能力為3.0萬噸/年,2006年實際生產原煤3.5萬噸。2006年12月,該礦由賀芝華、許福明、許建光、沈新明、歐文超、徐定良共6人組成礦委會,出資1060萬元進行總承包,由賀芝華任法人代表、礦長,主持全面工作。實行礦長負責制,采用“三八”作業制,全礦現有職工220人,其中井下職工160人,共有6個采煤隊、6個巖掘隊、1個機電隊和1個運輸隊。
2.大成橋煤礦持證情況:“五證一照”齊全,采礦許可證(證號:4300000720137)有效期至2007年12月;煤炭生產許可證(證號:X181104044Y1)有效期至2008年6月29日;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湘MK安許證字〔2006〕0398G1號)有效期至2008年7月19日;工商營業執照證號4300001100800;礦長資格證(證號:湘煤-0500566)有效期至2009年3月;礦長安全資格證(證號:第07043010001711號)有效期至2008年7月8日。
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情況:賀芝華任法人代表、礦長,沈新明任生產副礦長,許建光任安全副礦長,歐軍任技術負責人,另有安全助理歐文超,組成礦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全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下設安監股,由8人組成,許德光任股長。同時配備了三名專職安全員,三名瓦斯檢查員,負責井下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4.大成橋煤礦的有關生產系統:
通風系統:礦井采用中央并列式抽出式通風。風井安裝有二臺 BK56-№11型風機,電機功率22KW,一臺工作,一臺備用。掘進當頭采用YBT-5.5型局扇送風。
提運系統:礦井采用三級提升,主井使用JT1.0×1.2型絞車提升,電機功率55Kw,配用6×19-15.5-155型鋼絲繩,單鉤串車提升;暗斜井使用JTB0.8×0.8型絞車,電機功率30KW;井下運輸大巷和地面均采用人力推車,使用U-0.75T側卸式礦車。
供電系統:礦井采用單回路供電,由大成橋35KV變電站供電,用LGJ-3×50㎜導線輸送至礦。另外配備有一臺120Kw的柴油發電機組作備用電源。礦井采用380V電壓下井,在地面安裝有1臺S7-150/10/0.4型變壓器,為提升機、空壓機、機修及照明等地面設備供電;另安裝有1臺S7-100/6/0.4型變壓器,中性點不接地,供井下動力負荷用電,下井低壓電纜為U-1000、3×50+1×16型礦用橡套阻燃電纜各一趟。
排水系統:礦井采用二級排水,在主斜井井底設有水泵房、水倉,安裝有4臺D25-30×3型水泵,配套電機功率75KW。
5. 大成橋煤礦開采技術條件:該礦屬低瓦斯礦 ,煤塵有爆炸危險性,煤層有自燃發火傾向。礦井實測正常涌水量22 m3/h,最大涌水量30 m3/h。采用走向短壁式和巷道式采煤法,爆破落煤。
(二)事故地點概況
事故地點為井下二水平西暗斜井落底車場。該暗斜井于2007年6月開始掘進,上部車場使用0.8m的絞車提升,暗斜井斜長72m,坡度28°,該暗斜井為巖石巷道,高2.5m,寬2.2m,裸體支護。井筒內有2個躲避硐,下部車場有1個躲避硐。上部車場安裝了阻車器,井筒內修建了擋車欄,但擋車欄在10月23日由于滑輪損壞而不能正常使用。暗斜井井底車場寬4.0m,平均高度2.2m,沿下井方向從變坡點向前1.2m處右側修建有躲避硐,左側有水倉,落底后巷道筆直向前已掘進20米,軌道已安裝至距掘進當頭2米的地方,暗井和落底車場軌道在豎直方向上成一直線,掘進頭左側即為事故地點。
大成橋煤礦編制了西暗井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制定了斜井掛鉤工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規定在暗井上車場變坡點以下15米處設安全門(即擋車欄);暗井提升時不準任何人在暗井和車場作業、逗留;暗井礦車插銷必須牢固,交用小閂子拴好。
(三)安全監管情況:事故當天,安全員歐再明到西暗井第1次檢查是上午10:00,當頭爆破員在打炮眼、機電隊作業人員在鋪軌道;第2次檢查是剛吃完班中餐后,當頭剛放完炮,炮煙未散盡,整個暗井無人作業。當日中班由這全副礦長許建光下井帶班,中午放炮后就出班了,從許建光出班到事故發生時井下沒有礦領導下井帶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