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多層展覽建筑消防設施配置案例分析
一、情景描述
某博物館占地面積7.63k㎡,地上4層,地下1層,建筑高度23.30m,地上建筑面積11573㎡,地下建筑面積4085㎡,總建筑面積15658㎡,屬于大型多層建筑。該博物館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耐火等級為一級。地下一層主要功能為文物出入區及博物館輔助用房、會議室等,其中地下一層有一個防火分區與首層中庭景觀水池連通,火災時利用防火卷簾與其他分區分隔;地上一層主要功能為門廳、共享中庭、臨時展廳、文博書店、茶座、貴賓接待廳等;地上二層為常設展廳;地上三層為網絡機房、多媒體教育、圖書資料等;地上四層為文物修復、考古標本庫、辦公區等。
該博物館設有室內、外消火栓給水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超細干粉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應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及建筑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二、案例說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內容:
(一)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配置。
(二)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配置。
(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四)消防水池與消防水泵配置。
(五)氣體滅火系統配置。
(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配置。
(七)防排煙系統配置。
(八)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的配置。
(九)建筑滅火器配置。
三、關鍵知識點及依據
(一)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
該建筑體積為11573×23.3÷4﹦67413(m3),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一、二級耐火等級民用建筑體積大于50000m3時,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30 L/s。每個室外消火栓流量在10 L/s~15 L/s,因此,在該夜總會四周150m內應有3個或3 個以上室外消火栓。當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 L/s時應將消防給水管道布置成環狀,且向環狀管網供水的輸水管不應少于兩條。
(二)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
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體積大于5000m3的展覽建筑應設DN65的室內消火栓,其消防水量應根據水槍充實水柱長度和同時使用水槍數量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小于20L/s。同時使用水槍不少于4只,每根消防豎管最小流量不應小于15L/s。室內消火栓超過10個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時,其消防給水管道應連成環狀,且至少應有兩條進水管與室外管網或消防水泵連接。當其中一條進水管發生事故時,其余的進水管應仍能供應全部消防用水量;體積大于25000m3的展覽建筑,水槍的充實水柱不應小于13m;室內消火栓應設置在位置明顯且易于操作的部位。栓口離地面或操作基面高度宜為1.10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與設置消火栓的墻面成90°角;室內消火栓的布置應保證每一個防火分區同層有兩支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到達任何部位。
(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任一樓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的展覽建筑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根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規定,展覽館建筑環境溫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應采用濕式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場所火災危險等級為中危險級Ⅰ級,噴水強度6L/min·㎡,作用面積160㎡。系統最不利點噴頭的壓力按不低于0.05MPa設計。本工程采用流量系數K﹦80的標準噴頭,噴頭動作溫度為68℃。
(四)消防水池與消防泵房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道和進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滿足消防用水量,應設置消防水池。當室外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與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應分設成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設置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筑物應設置消防水箱。消防水箱應儲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泵房應有不少于兩條的出水管直接與消防給水管網連接。當其中一條出水管關閉時,其余的出水管應仍能通過全部用水量。出水管上應設置試驗和檢查用的壓力表和DN65的放水閥門。當存在超壓可能時,出水管上應設置防超壓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