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動火液面計泄露發生火災
一、事故經過
2004年12月6日下午,某化工廠芳烴車間正在組織檢修后開車前的準備,儀表車間在試壓過程中發現芳烴車間GV-110(氫壓機入口吸入罐)的浮筒液面計LI-117的蒸汽保溫伴管焊縫泄露(此蒸汽保溫伴管于12月2日曾經消漏),儀表車間芳烴班技術員師某組織匯豐公司進行消漏作業,由芳烴儀表班劉某負責辦理動火作業票。14時25分在匯豐公司施工人員趙某在動火作業票未送達動火作業人手中,工藝監護人未到作業現場的情況下,擅自進行動火作業,此時距GV-110液面計LI-117的保溫管僅1米的G-V108(氫氣緩沖罐,操作壓力3MPa)板式液面計墊子突然發生泄漏,泄漏出的氫氣遇氣焊明火發生著火事故。現場工藝人員迅速關閉進入裝置的氫氣總閥,車間員工利用現場消防器材奮力撲火,同時儀表工劉某向消防支隊報警,隨即趕來的消防人員協同車間員工將火撲滅。
二、事故原因
1、匯豐石化有限公司在動火作業中,違反了動火作業“四不動火”的規定,在動火作業票未辦理完、現場監護人未到場的情況下擅自動火,是造成此次火災事故的直接原因。
2、動火作業時,G-V108板式液面計墊片發生泄漏,是引發火災事故的點火源。
3、儀表車間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對外協施工的施工人員缺乏管理和教育,對裝置現場的工作人員監督檢查不到位,對生產裝置的工況不明,對施工現場的違章作業未及時制止,是引發本次火災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4、芳烴車間副主任祁某安全管理意識淡薄,在沒有落實監護人以及動火票沒有監護人簽字的情況下,就直接審批動火票,違反了動火管理制度。
三、事故教訓
1、加強對承包商的管理,教育承包商人員嚴格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特別是動火、進入有限空間、破土等安全規定。
2、加強對氫氣系統的維護和管理,加大對危險部位薄弱環節的監控力度,特別是停車檢修期間,對裝置未倒空的部位劃分危險區域,掛警示牌。
3、各級管理人員自覺遵守安全規定,切實負起安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