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峰化工公司“2?20”鍋爐滅火事件
一、事件經過:
2月20日凌晨3:16分許,鍋爐操作工發現汽包壓力下降,床溫下跌,從監控畫面上發現鍋爐西側給煤管不下煤,立即組織查找故障,操作工采取降負荷、關閉二次風、返料風,落煤管經反復捅已疏通,但由于爐溫下跌過快,打開爐門填木炭,操作工加大風量運行,不流化導致滅火。
二、事件原因:
1、燃料煤長時間濕度加大形成結塊,濕煤結塊堵塞落煤管,長時間附著在Ф159的落煤管內壁上,使管內徑逐漸縮小引起堵塞。
2、現場操作工未按巡檢標準對落煤管進行檢查,未對落煤管是否通暢進行確認;同時沒有備好應對突發情況的基本工具,導致在救火時因工具不到位貽誤時機。
三、防范措施:
1、當班副操負責檢查從煤場到煤倉是否有使煤增濕的因素,一經發現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2、巡檢工按時巡檢,及時對落煤管情況進行確認核實,發現存在問題立即解決,準備好必要的工具。
3、車間加大對給煤、給水、除塵等關鍵系統的管理,制定出相關管理制度,采取防范措施,確實做到不斷煤、不缺水、不揚塵。制定巡檢落煤管、給煤機、煤倉等標準、頻次以及清理落煤管的間隔時間,針對不下煤應急措施,加大監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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