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美宇藝術品有限公司“2.20”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
? 2016年2月20日10時30分左右,寧波美宇藝術品有限公司新廠房在進行建設施工時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10號令)、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波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若干規定的通知》(甬政發〔2011〕15號)等規定,寧海縣人民政府于2016年2月20日成立了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監察局、縣住建局、縣總工會、西店鎮人民政府有關人員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縣檢察院派員參加。調查組成員經現場勘驗、調查取證、詢問有關人員、查閱有關資料,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經事故調查組討論研究,形成以下調查報告。
一、事故發生單位及工程概況
寧波美宇藝術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XX;營業執照注冊號:330226000058177(1/1);組織機構代碼:25438469-X;成立日期:1984年1月23日;公司地址:寧海縣桃源街道金橋五路8號;營業期限:1997年7月28日至2017年7月27日;經營范圍:鋁合金門窗、塑料制品、金屬制品、竹木制品、玻璃制品、玉石制品、工藝品、閥門、文具制造、加工,自營和代理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定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及技術除外。未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
寧波美宇藝術品有限公司新廠房建設工程概況:寧波美宇藝術品有限公司將新廠房建設工程以每平方米220元的勞務價格發包給王式彪個人建造,雙方未簽訂書面承包合同。經調查,王式彪無相應建筑施工承包資質。??????????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2016年2月20日上午,粉刷工胡全明、柴全女(胡全明妻子)在寧波美宇藝術品有限公司建設工地進行墻面粉刷作業。10時30分左右,胡全明獨自一人在新廠房二層頂部外墻腳手架上約7米高作業時不慎墜落至一層水泥地面,正在新廠房一層門口休息的柴全女發現后立即大聲呼救,公司主要負責人戴XX及工程承包人王式彪聽到呼救聲后立即趕到事故現場并指示司機徐德龍拔打110、120電話報警求救。110指揮中心接報后,立即將該事故轉報給寧海縣安監局。十幾分鐘后,救護車趕到,將胡全明送往寧海縣第一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此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胡全明(身份證住址:浙江省寧海縣岔路鎮大巖村巖頭羅3組10號,身份證號碼:330226196305154659)。直接經濟損失為58萬元。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新廠房建設施工腳手架安全防護措施缺失,未安裝安全網,導致胡全明在作業時從高處墜落,是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 事故的間接原因:
1.寧波美宇藝術品有限公司將新廠房建設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個人,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未參加安全生產培訓,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未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是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2.寧波美宇藝術品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戴XX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未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未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是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三)事故的性質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1.寧波美宇藝術品有限公司將新廠房建設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個人,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未參加安全生產培訓,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未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寧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對寧波美宇藝術品有限公司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2.寧波美宇藝術品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戴XX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未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未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寧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對寧波美宇藝術品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戴XX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寧波美宇藝術品有限公司:
1.廠區范圍內所有新建廠房暫時停止施工。
2.新廠房報批后再發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施工建造。
3.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參加安全生產培訓。
4.要認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訓,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徹底全面的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存在的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6.嚴格落實以上五點整改意見,并在一個月內將整改落實情況書面上報寧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西店鎮人民政府、桃源街道辦事處:
要向全鎮、全街道生產經營單位通報此次事故,認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深入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做好隱患整改工作,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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