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8”高處墜落死亡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
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8”高處墜落死亡事故調查組:
《關于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8”高處墜落死亡事故調查報告的請示》(滬安事故調〔2018〕3號)收悉。經研究,同意該事故調查報告。
請事故調查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督促有關單位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
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8”高處墜落死亡事故調查報告
2018年1月8日9時許,在寶鋼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內,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屋面進行作業過程中,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市安全監管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深入開展調查工作。通過現場勘查、詢問當事人、綜合分析等工作,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總結了事故教訓,提出了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1. 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通三建),法定代表人:黃裕輝;住所:海門市獅山路131號;經營范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等。
2.上海寶鋼工業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鋼技術),法定代表人:李麒,住所:上海市寶山區同濟路3520號,經營范圍包括:工業企業、建筑業、公用、交通領域設備設施的工程(含能源利用、防雷、消防設施、機電、爐窯、冶煉工程施工、混凝土預制構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維修等。
(二)合同簽署情況
2017年3月20日,寶鋼技術與南通三建簽訂《檢測/檢修服務采購合同》,雙方約定,由寶鋼技術委托南通三建開展全廠圍護結構及土建零星修理(煉鋼、電爐、硅鋼、能環、寶日、原料場等)。雙方同時簽訂《維修項目管理協議》,明確檢修業務實施和管理的具體事項,上述合同及管理協議的期限均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26日,因正式合同及附件正在洽商中,寶鋼技術與南通三建簽訂《臨時協議書》,明確將上述合同及協議延續至正式合同簽訂。
(三)項目基本情況
該項目為無縫鋼管廠AB跨東段廠房采光設施整修項目,包括對廠房氣樓屋面增設16個采光帶;氣樓兩側玻璃窗更換為采光板;對窗架進行防腐油漆等工作。南通三建為此項目專門制定了《無縫AB跨東段廠房采光設施整修施工方案》(以下簡稱施工方案),并通過了寶鋼技術組織開展的,對施工方案的高危項目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審核。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救援情況
2018年1月8日8時左右,作業人員劉玉成等4人在接受完安全交底后,上到離地約20米左右的屋頂,劉玉成負責高空施工監護。其余3人負責具體屋面修理工作。
作業人員首先在廠房頂部北側拆除2塊原有的壓型彩鋼板,使得屋面形成一個6.2m×2.15m的空隙,拆下的彩鋼板被分別放置在空隙的東西兩側。隨后3人站在屋面空隙的東側,開始為屋頂的槽鋼下料,劉玉成則站立在空隙的西側,距空隙約約4米左右進行安全監護,其身后擺放著拆下的彩鋼板。
9時左右,現場突然自西向東刮起一陣大風,將放置在劉玉成身后的彩鋼板刮起,被刮起的彩鋼板將劉玉成快速推向屋頂空隙。,最終導致劉玉成從空隙處墜落至地面。彩鋼板則越過空隙,最終停留在空隙的東側。
事故發生后,同在現場作業人員迅速下到地面,發現劉玉成臥倒在廠房地面上,沒有知覺。于是立即撥打電話將事故情況告知單位領導,同時將劉玉成抬到單位的車上,送至上海市寶山區中西醫結合醫院,劉玉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事故傷亡情況
死者,劉玉成,男,42歲,河南省寧陵縣人,與南通三建簽訂勞動合同。
(二)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185萬元。
四、現場勘查及技術鑒定情況
(一)現場勘驗情況
1.事故發生地點位于寶鋼股份有限公司廠區無三路無縫鋼管廠房AB跨06線附近的房頂北側,離地高度約20m。
2.該廠房為鋼結構廠房,頂部采用6.4m×0.55m的壓型彩鋼板鋪設。
3.人員墜落位置處可見一6.2m×2.15m空隙,空隙中間鋪設有東西走向的跳板。
4.空隙正上方,離屋面約1.2m處設有直徑為12mm的保險鋼絲繩,用于作業人員站立在跳板上作業時系掛安全帶。空隙正下方,離屋面約5.5m處,設有一防止零星物品墜落的防墜網。
5.人員墜地位置位于廠房地面,距屋頂空隙垂直處東側約5.9m,地面可見一灘血跡和散落有安全帽、工作鞋等物。
(二)技術鑒定情況
2018年1月12日,上海市寶山區氣象站出具的《0108寶鋼大風墜亡事故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報告》顯示:
1.根據氣象部門觀測數據,2018年1月8日上午,寶山濱江地區受寒潮天氣影響,風力4~5級。9:06~9:08部分地區出現過短暫的風力增大過程,實測最大瞬時風速6級(近7級)。
2.根據實地調查,事發地點高度高,地勢開闊,且地形特殊,不排除出現局地瞬時7~8級以上大風的可能性。
五、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事故發生的原因
作業人員站立在地勢開闊的高處進行旁站監護過程中,瞬時出現的6級以上大風將放置在作業人員后方的彩鋼板刮起,被刮起的彩鋼板將作業人員快速推向屋頂空隙處,導致作業人員從屋頂空隙處墜落至地面。
(二)事故性質
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踏勘、調查詢問等工作,結合專業部門的分析意見認為:該起事故是一起因局地瞬時出現6級以上大風導致的一般生產安全非責任事故。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進一步提升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作業單位要認真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訓,進一步加大對作業人員,尤其是對于從事高危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力度。要從對作業環境判斷、工器具放置、人員站位等方面提升作業人員對現場危險源判斷的能力,提高安全意識、安全技能和自我保護的能力,杜絕此類事故的再度發生。
(二)進一步提升安全防范措施的可操作性
相關單位要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各職能部門在制定、審核作業方案過程中,要切實加大對安全防范措施可操作性的審核力度,特別是對于涉及高危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確保現場作業人員能將措施落到實處,并留下相關記錄。
(三)加大現場巡查力度
相關單位要以此次事故為契機,結合企業工作的實際情況,針對維修項目作業場地分散、高處作業不易監控等特點,充分發揮現有技防設備作用,督促施工單位帶好隊伍、管好人。對于重點區域、危險部位,要加大安全投入,根據現場作業的實際情況增設監控設施,努力實現對作業場所的動態監控,督促作業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范,確保作業過程安全可控。
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8”高處墜落死亡事故調查組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