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公司7.6四氟乙烯單體裝置火災爆炸事故
一、事故經過及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2010年7月6日15時35分左右,某化工公司四氟乙烯單體裝置在生產過程中,精餾工段2號精餾塔突然發生爆炸。發生爆炸的2號精餾塔高47米,分16級,每級之間采用法蘭連接。爆炸導致該塔自第13級法蘭(從下向上數)連接處以上(距四氟乙烯出料口4米左右)全部(14-16級)與塔體分離,第13級法蘭從中斷裂,一半法蘭受爆炸沖擊力作用飛向裝置的東南方向,另一半仍連接在精餾塔上。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約30萬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化工公司未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人員在關閉四氟乙烯收集管線閥門前,未排空管道中的物料,導致四氟乙烯積聚在截斷的管線中,形成一段盲管,在超過氣化臨界溫度的環境下,引發爆炸。
事故的間接原因是:(1)四氟乙烯單體裝置未設置相應的安全附件。該四氟乙烯裝置管線外未設保溫層,導致管線內的物料在環境溫度的作用下,逐漸升溫,超過臨界溫度,發生爆炸;管線上未設置阻火器,在管線發生爆炸時,未能有效隔離爆炸管線和精餾塔,致使爆炸沖擊波傳回精餾塔,引發精餾塔內四氟乙烯物料爆炸。(2)四氟乙烯單體裝置自動控制(DCS)操作系統存在缺陷。該四氟乙烯裝置自動控制操作系統未設置相應的連鎖保護裝置,在爆炸發生時,未能及時自動切斷2號精餾塔與1、3號塔的管線,導致1、3號塔的物料也發生了泄漏,增加的事故的危險程度;未能對氧含量、水含量等關鍵參數實現在線實時監控,導致2號精餾塔內存在氧含量超標,生成過氧化物的問題,客觀上增加了爆炸事故可能性和危險程度。(3)四氟乙烯裝置未經“三同時”驗收。該四氟乙烯裝置未經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驗收,項目建成后存在安全附件不全、自動控制操作系統缺陷等安全隱患,且一直未能被發現和及時整改,最終發生事故。
三、事故教訓及防范措施
1、相關企業要從這起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訓,建立健全四氟乙烯生產工藝、裝置的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日常操作和裝置檢修中,及時清理裝置內的殘留物,防止四氟乙烯等易燃易爆物質積聚,形成危險的盲管狀態。要從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繼續查找事故原因,發動職工和科技人員對每個車間、每個裝置、每個崗位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對存有安全隱患以及未經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三同時”驗收的設備、設施裝置必須立即整改。要進一步將安全生產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正確處理生產與安全的關系。自覺遵守、嚴格執行相關政策和規定,主動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有關項目、裝置在設計、安裝、投產過程中,要主動報相關部門進行設立審查、安全預評價、“三同時”驗收、竣工驗收等。要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到規章具有針對性,規程具有可行性,制度具有制約性,學習先進經驗,建立“一欄三卡”,強化干部、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全體人員安全生產素質。要積極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標準和自動化控制水平。要組織專家對生產工藝和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分析,優化完善工藝技術指標,從嚴控制技術參數。裝置上要設置相應的安全附件,實現高危工藝及裝置完全自動化控制并在異常情況下實現安全連鎖保護。
2、地方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整改到位。要加強法律法規宣貫,認真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特別是此次事故經驗教訓的分析交流,提高相關部門和企業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