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行地道工程燃氣爆炸事故
??? 一、事故概況
??? 1、事故發生時間:
??? 2005年5月12日凌晨0時25分;
??? 2、事故地點:
??? 深圳市某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施工區域;
??? 3、事故類型:
??? 燃氣泄漏,隨即引發爆炸并燃燒;燃氣種類為液化石油氣:
??? 4、事故傷亡情況:
??? (1) 當場死亡1人(為過路行人),傷16人(其中施工工人9人,過路行人7人);
??? (2) 福明路上約200米電纜溝蓋板被掀起,部分電纜被損壞:
??? (3) 施工現場正南面約100米處的配電柜被損毀。
??? 二、事故經過
??? 某地下人行通道工程屬于深圳市地鐵1#線工程的輔助工程,項目施工內容包括:橫穿深南中路的地下工字形4向通道以及8個地面出入口。該項目位于深南中路與華富路、福明路的交匯處,地處城市的交通主干道,白天車輛、行人稠密;工程由中鐵十六局第六工程公司承建。至事發之日,該工程已完成約80%的工程量。
??? 2005年5月11日,出于工期要求,工程項目部管理人員臨時決定進行7號梯道明挖施工,當晚20:00時左右,施工隊開始組織準備工作;22:55時左右,施工隊伍進入現場,挖掘機也隨后進入深南中路華富路口東南側進行土方開挖施工;23時35分左右,一條穿越深南中路的直徑110毫米的中壓地下燃氣管道(PE管,運行壓力0.07MPa)被挖斷,液化石油氣隨即開始泄漏,現場人員聞到了陣陣液化石油氣的味道;周邊的施工人員發現燃氣管破破裂后并未立即報告消防部門和燃氣公司,也未向上級管理部門上報,而是用泥土予以掩埋、踩踏壓實;施工現場的液化氣味道暫時消褪了,施工人員誤以為燃氣管道的泄漏被堵住了,于是挖掘機換了位置后繼續施工作業。
??? 12日凌晨0時25分,福明路上傳出了多次爆炸聲,福明路上的電纜溝蓋板被全部掀起,砸中了8名過路的行人,并造成不同程度的受傷(其中1人后來被證實當場死亡);地下通道工作面發生爆燃,正在該作業面施工的9名工人被不同程度燒傷。
??? 爆炸發生約20分鐘后,接報的燃氣公司搶險人員趕到了現場,迅速關閉了相關管道的閥門,事態得以控制。
??? 事發后,深圳市政府的相關部門介入了事故調查。調查分析確認:
??? 1、事故由液化石油氣爆炸、爆燃造成,且該液化氣是通過管道的破損口,從運行壓力為0.07MPa的中壓燃氣管道中持續泄出;
??? 2、泄漏液化氣的燃氣管道破損口由機械外力強力造成,現場認定,該機械外力來自于挖掘機;
??? 3、液化氣由管道破損點至事故傷害現場的傳播途徑為:燃氣管道破損后被土層壓實,但并未完全被堵住,泄出的液化氣通過土層向周邊滲透,并逐漸滲入距管道破損點約1.5米的電纜溝中,該電纜溝與燃氣管道交叉;電纜溝中的液化氣逐漸積聚,并繼續沿電纜溝向南擴散;部分液化氣通過電纜溝壁進入正在施工的地下通道作業面。
??? 三、事故原因分析
??? 1、施工單位野蠻施工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 施工單位不顧施工風險,冒然使用機械開挖手段,是挖破燃氣管道、導致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 事發前,燃氣公司的管網運行管理部門曾多次告知施工單位該施工區域內燃氣管道的大致位置,包括管道埋深和走向,并告誡:慎重使用機械方式挖掘。但施工單位并未就此制訂專項的施工方案,相關的施工管理人員也未向具體負責施工的人員作施工交底;事故當日也沒有施工安全管理人員及監理人員在場監管,反映出該施工單位安全施工意識極為淡薄,對施工監管嚴重缺位。
??? 2、事發后施工人員的錯誤處置貽誤了搶修時機
??? 現場施工人員在發現挖斷燃氣管道后,未向燃氣公司報警,更未采取應急疏散措施,反而錯誤地用掩埋壓實的方法堵漏,并在主觀上試圖掩蓋和逃避責任,使得事故不可避免地發生了,暴露出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嚴重欠缺。
??? 3、社會各界對燃氣管網保護工作的認識普遍不足,本次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就在于此。
??? 首先是政府監管的缺位,無論從制度上還是從手段上都是欠缺的。在城市基礎設施大規模建設的情況下,保護包括燃氣管道在內的地下市政設施工作刻不容緩,但在本次事故之前,幾乎沒有一個政府的主管部門對此有過制度性的安排。一些施工項目的承包單位,仗著有重大項目特事特辦的尚方寶劍,不但簡化各種必要的外部監管手續,而且罔顧安全趕工期,為安全事故的發生埋下了隱患。
??? 其次是施工企業內部管理的缺失,在“趕工期”的要求下,企業內部的諸多監管程序往往被省略了。從本次事故可以發現,施工單位上下級之間關于地下燃氣管道的信息溝通渠道不暢,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比如施工安全交底工作被忽略了、現場的施工安全員不到位、第三方監理人員不在崗、施工人員的基本安全素質不具備等等。
??? 另外是燃氣企業相關宣傳工作的不足,至少當時的宣傳工作的力度還不足以引起社會各界對保護燃氣管道重要性的重視。本次事故中,施工人員在碰到管道泄漏后的錯誤處置措施也反映出,燃氣安全宣傳內容中缺少諸如:燃氣泄漏可能造成的危害、燃氣泄漏后如何報警和組織撤離等。
??? 四、事故的后續處理
??? 1、深圳市建設局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自6月24日起,禁止中鐵十六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在深圳范圍內承包建設工程。這是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首次將施工企業清出深圳建筑市場(見深圳商報2005年6月29日A8)。并對相關的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 2、深圳市將地下燃氣管道的保護工作納入了建設工程行政許可的管理內容,具體做法是:建設單位在向市建設局申領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前,必須同時提交一份該建設單位與燃氣公司之間簽訂的“地下燃氣管道保護協議”,否則市建設局拒發施工許可證。
??? 3、2007年深圳市建設局頒布了《深圳市燃氣管道設施保護辦法》深建規[2007]4號,主要明確了一下幾點:
??? (1)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方、施工方要與燃氣公司簽訂《燃氣管道設施保護協議》,明確安全保護責任;
??? (2) 建設單位在辦理報建手續(即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時候,必須出具上述保護協議;
??? (3) 施工單位必須制訂相應的安全施工方案,并作專門的安全技術交底;
(4) 燃氣公司在該工程施工期間安排專人巡查,并制訂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