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檢修 毒氣爆炸釀苦果
2004年5月15日,一家私營企業冷庫在對氨氣管道進行焊接過程中發生爆炸,造成一起死亡1人,重傷3人,冷庫及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的重大傷亡和嚴重經濟損失的生產事故。
事故經過
該冷庫是新建的,在安裝調試后,發現氨氣管道有泄漏現象。為了找到泄漏點,在沒有排空氨氣的條件下,便充入氧氣進行打壓試驗,發現泄漏部位后,又在沒有對管道進行任何處理的情況下進行補焊。因此在焊接過程中發生爆炸。
事故分析
氨氣是一種有毒的化學品,具有中等燃燒危險,與空氣或氧混合后能形成爆炸性氣體。其燃點是6500C,爆炸極限濃度為16%一25%。氨在空氣中不能燃燒,但在純氧中能燃燒,火焰黃色,火焰能水平傳播,遇油類和可燃物會增大火災危險。
該起事故引起爆炸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焊接時,沒有排空管道內的氨氣和氧氣,當焊接溫度達到6500C后,導致氨氣和氧氣發生氧化反應:4NH3+3O2=6H2O+2N2+303kCal,產生大量熱量,此外產生的氮氣和水蒸汽又使管道內壓力增加。更主要的是,氦氣在管道內與氧混合形成了爆炸性氣體,因此遇到電焊火花便發生了爆炸。
事故調查還發現,該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盲目指揮,不懂必要的安全常識。施焊作業人員又沒有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無證上崗。其主要作業人員也沒有經過必要的安全教育。此外,安全規章制度不健全,作業人員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等,這些都是導致發生爆炸事故的客觀因素。
吸取的教訓
為了防止發生類似事故,冷庫及其它利用氨氣作制冷劑的行業和生產、使用氨氣的企業應做好以下工作。
(1)必須加強各類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特別是對企業法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氨氣是一種有毒、有爆炸危險性的化學品,能嚴重損傷呼吸道粘膜,甚至可能造成死亡的后果。國家規定車間內最高容許濃度是30mg/m3。生產、經銷、運輸、儲存和使用環節應嚴格執行國家《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應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對設備和作業場所的氨氣濃度應定期進行檢測。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3)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如防護眼鏡或面罩及氨不能滲透的防護服等。
(4)冷庫氨貯罐應存放在陰涼、通風良好、不易燃的場所,遠離火源,與其它化學品特別是氧化性氣體、鹵素和酸類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