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9.27”較大燃氣泄漏爆燃事故
、基本情況
2012年9月27日下午15時01分左右,中衛市飛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衛市沙坡頭區長城街與邵橋路交叉口東側進行地下電纜水平定向鉆施工過程中將寧夏深中天然氣開發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燃氣管道鉆破,致燃氣泄漏并引發爆燃,造成3人死亡、4人受傷、周圍部分建筑物和車輛不同程度受損,直接經濟損失500多萬元。
2、事故發生經過及搶險救援情況
9月26日下午,供電局運維部人員進行電纜施工時計劃采取頂管方式通過。17時左右,中衛市飛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準備在中衛市沙坡頭區長城街與邵橋路交叉口東側進行水平定向鉆施工,因寧夏深中天然氣發展有限公司巡線員張學未同意而沒有進行施工(理由為地下有燃氣管道)。27日上午9時,項目經理劉生澤領著施工人員何澤龍(施工隊長兼司鉆工)、李華等再次來到施工地點,并開始挖入鉆的坑道,中午13時,入鉆坑挖好(發射坑位于邵橋招待所西側)。
下午14時水平定向鉆鉆機安裝到位,開始由南向北鉆進。14時40分左右,當鉆頭頂進約6m時將地下燃氣管道鉆破,天然氣發生泄漏。施工人員李華等發現天然氣泄漏后,立即去尋找附近天然氣閥井并試圖關閉,但未能關閉,同時通知燃氣公司巡檢人員張學,并馬上進行了警戒、疏散人群。14時55分巡檢員張學到達現場,但仍然沒能將閥門關閉(必須用專用工具)。15時臨近施工現場的邵橋招待所一樓發生天然氣爆燃。15時05分天然氣閥門關閉,火勢減弱。15時15分中衛市消防支隊趕到現場進行滅火,15時28分火被撲滅。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傷、周圍部分建筑物和車輛不同程度受損。
3、事故發生的原因及性質
(一)直接原因
中衛市飛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衛市沙坡頭區長城街與邵橋路交叉口東側進行地下電纜水平定向鉆施工作業時,未制定具體施工方案和應急措施,沒有充分了解施工作業地點天然氣管線具體位置,冒然施工,致使定向鉆頭將該處天然氣管道(管徑de250PE,運行壓力0.28MPa)鉆破,施工單位試圖自行尋找并關閉閥門未果后向深中天然氣公司報警,延誤了搶險時機,導致天然氣泄漏時間長達20分鐘(具體時間段:14時40分—15時01分,泄漏量達到700m3),搶險人員到達現場后,未攜帶專用該閥門工具,延誤了時間。泄漏的天然氣通過地下排水井、通信及電纜套管并借風勢進入邵橋招待所,與室內空氣混合達到天然氣爆炸極限(5% VOL—15%VOL),遇火源發生爆炸燃燒。
(二)間接原因
1、中衛市飛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資質證書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非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施工中不聽巡線員張學勸阻,未能與天然氣公司進行有效溝通,明知作業面下有燃氣管道存在,為趕工期而盲目施工,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2.中衛市供電局和項目部相關人員未按工作程序辦事。將施工任務發包給了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沒有施工資質的中衛市飛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三)事故性質
? 經調查認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由于施工單位違法施工、違章指揮和作業人員違規操作導致的較大燃氣泄漏爆燃責任事故。
4、事故防范措施
(1)履行建設工程法定程序,依法分包、轉包工程,不得任意壓縮施工工期,確保安全生產投入,嚴格施工現場管理。
(2)涉及地下管網的施工項目,建設單位在組織項目施工前,要認真查閱有關資料,全面摸清項目涉及區域地下管網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
(3)施工前,要召集管線權屬、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召開安全施工協調會,管網業主單位要對地下管網情況進行現場交底,并作出明確的標識,必要時在作業現場安排專人監護。
(4)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完善應急物資和應急裝備儲備。
(5)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作業人員安全素質;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電視、報紙等向市民宣傳維護燃氣設施的安全知識及燃氣安全法規,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市民樹立自覺維護管道燃氣設施的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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