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切割 儲罐爆炸
一、事故經過 2013年4月15日,某石化公司與中石油某建設公司簽訂《煉油化工裝置檢修合同》及《煉化裝置檢修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5月15日,中石油某建設公司與林沅公司簽訂《10萬噸/年苯乙烯裝置停工檢修、技措、改造合同》、《安全協議》,雙方未在合同上蓋章、簽字,合同分包方式為勞務作業分包。6月2日,林沅公司4名作業人員開始939#罐作業,1人在罐下清掃地面,1人在維修儀表小平臺鋪設新花紋板,2人在罐頂進行動火作業。14時27分53秒(工廠監控視頻顯示時間),939#罐突然發生爆炸著火,罐體破裂,著火物料在防火堤中漫延(各罐之間無隔堤),小罐區防火堤內形成池火。14時28分01秒、14時28分29秒、14時30分43秒,937#罐、936#罐、935#罐相繼爆炸著火,造成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97萬元。
?????? 二、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林沅公司作業人員在罐頂違規違章進行氣割動火作業,切割火焰引燃泄漏的甲苯等易燃易爆氣體,回火至罐內引起儲罐爆炸。(二)間接原因1、中石油某建設公司大連項目部在承攬939#儲罐儀表維護平臺更換項目后,非法分包給沒有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的林沅公司,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沒有對現場作業實施安全管控。2、林沅公司未能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取得勞務分包企業資質就非法承接項目;企業規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實,員工安全意識淡薄,違章動火;未對現場作業實施有效的安全管控。3、某石化公司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管理及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制度執行不認真不嚴格,檢維修管理、動火管理和承包商管理嚴重缺失。
????? 三、啟示 1、要依法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尤其是法定代表人負責制。2、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程標準,進一步完善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措施,切實執行下去、落實到位。3、要加強包括承包商在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強化安全培訓,強化各級管理者和全體員工的安全知識和技能。4、要進一步強化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的安全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格條件確認、嚴格作業許可、嚴格現場監控,嚴禁擅自更改作業票,確保作業施工安全。在運行裝置區進行用火作業前,應對裝置內部和環境氣體進行檢測分析,分析數據不合格時應采取相應措施,待檢測合格后,辦理作業許可證,方可開始作業。
5、要全面加強承包商管理,修訂完善承包商管理規定,明確各級領導、各部門、車間管理對承包商管理職責,堅持對承包商進行資質審查,選擇具備相應資質、安全業績好的企業作為承包商,強化對承包商、分包商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監管,且要向其進行作業現場安全交底,對承包商的安全作業規程、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同時,承包商企業必須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嚴格按照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項目,嚴禁違規分包和層層轉包;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機制及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嚴格認真抓好貫徹執行;堅持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堅決杜絕無證作業;各級管理人員、現場監控人員、作業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員要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切實做好作業現場監督檢查工作,杜絕各類"三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