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電力開發區熱電廠1名工人高處墜落受傷致死
2016年4月20日凌晨,在國電電力大連開發區熱電廠2號鍋爐進行清灰作業的鞍山新能實業有限公司(外協單位),一名工人在給51米高的折焰角清灰作業結束后,違規翻越作業平臺護欄,撿拾掉落折焰角上的手電時,墜入沒有進行安全防護的冷灰斗內嚴重受傷。后立即被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避免類似事故發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必須強化對高處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管。各地區、各相關部門和各相關單位要加大高處作業的監督管理,特別是要加大對建筑施工和工業企業檢維修現場高處墜落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強化現場的安全管理和監護。從業人員在高處作業時,要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嚴禁脫離作業平臺或坐在作業平臺的邊緣及站在平臺護欄的外側;在遇到六級以上強風等惡劣天氣的時候不得進行高處作業。
二是各企業要強化對外協單位的安全管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化對外協單位、勞務公司及勞務人員的安全管理,特別是要加強對勞務工、農民工等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強化從業人員危險辨識和避險常識教育,提高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做到“三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