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桿作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一死一傷事故
事故經過:
1月15日,線務班全員赴公司至豐山通訊線路陽新陶港地段檢修線路,分組從事檢修工作。當日曹×等四人負責檢修陽新縣陶港地段730#電桿接梢作業。曹×和肖×均上桿作業,先解掉了瓷瓶上的扎線,將桿梢接好。在電桿埋深不明的情況下,由彭×負責指揮,沿線路橫向猛拉擺線,造成電桿倒地,曹×當即被壓成重傷,肖×輕傷。曹×于當晚8時15分,在陽新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現場無安全監護人員,無施工方案,未做技術交底及安全交底,作業人員對該電桿的現場安全狀況缺乏了解,檢查不到位,盲目拉桿,造成電桿倒地。
2、現場作業人員缺乏安全意識,對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缺乏足夠的了解。在瓷瓶扎線全部解掉受力不均的情況下,就開始拉桿扶正。最后甚者,桿上作業人員沒有下桿就開始拉桿,屬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防范措施:
1、認真落實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組織班員學好安全操作規程。
2、堅持做好每天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檢查,班后安全小結,落實“三個明白”。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堅持穿戴好勞保用品。
4、大力開展技術學習和崗位技術練兵活動,提高職工業務素質和安全自我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