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瑞安市祥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4·2”觸電事故
關于瑞安市祥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4·2”觸電事故
2004年4月2日上午10時許,位于莘塍鎮垟底村的瑞安市祥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拉絲車間內發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一名拉絲機操作工死亡。死者章小平,男,27歲,漢族,初中文化,江西省奉新縣宋埠鄉中保村人。
1、企業簡況
瑞安市祥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創辦于2002年6月,主要生產塑料網眼袋,2003年完成工業總產值1000多萬元,公司廠房系租用,總資產約700萬元。主要設備有塑料拉絲生產線3條及配套的塑料打料機和網眼袋織機。現有職工70人,其中管理人員10人。
2、事故經過
2004年4月2日上午10時許,瑞安市祥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拉絲車間2號拉絲機停機檢修,操作工章小平在機臺中間換刀片,輔助工董金海在機臺前方換篩網。章小平換了大約五分之四的刀片后,由于刀片不夠,就叫輔助工董金海去倉庫領刀片。一分多鐘后,當董金海領刀片回到車間時,發現章小平頭朝西橫趴在機臺下面的地上,以為章小平在地上找刀片,就喊他,但沒有回應。董金海見狀,馬上去找生產廠長傅漢祥。當時傅漢祥在另一個車間,聞訊后就馬上過來,把章小平從機臺下面抱出來,并把他翻過身來,進行胸部按摩救治。同時在場的其他人撥打120求救。大約按摩五、六分鐘后沒有效果,見120救護車還沒到,就安排公司的“七座”小面包車送章小平去醫院。送到山根時,遇見120救護車,就把章小平轉到救護車里送到紅十字醫院救治。11時許,章小平經救治無效死亡。
3、現場調查
事故現場在莘塍鎮垟底村瑞安市祥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拉絲車間2號拉絲機旁。該拉絲機由電熱噴絲機和扁絲分切機兩部分組成。調查組到場時已是下2時許,機組的所有電源均已切斷。后經電力公司技術人員對該機臺進行檢查,發現該機沒有良好接地裝置,沒有安裝漏電保護開關。此外,該車間還存在下列問題:
(1)該公司的3號拉絲機與2號機背靠背緊挨著,兩機組之間沒有安全通道,配電箱的安裝在兩機組的電熱噴絲機之間,操作很不方便,布置不合理。
(2)機組的電線電路安裝不規范,沒有使用絕緣套管,電線隨便放在地上。
(3)企業沒有制定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經調查了解,章小平撲地后,2號機組調速電機的控制線路及控制指示器均沒有停電。說明當時2號機組配電屏的總閘沒有切斷。
死者尸體經法醫尸表檢驗,發現胸部和下頜皮膚有明顯的紅斑,符合觸電死亡引起的痕跡。
死者尸體經解剖檢驗,結論系觸電死亡。
4、事故原因分析
當時,董金海去領刀片時,章小平要換的刀片已完成五分之四,他到配電屏邊將機組總閘合上,并將噴絲機的電熱絲開關打開幾組,準備預熱。然后回到換刀片的地方,準備繼續換刀片時,觸電倒地。章小平身體留有觸電痕跡的部位也符合他平時換刀片時接觸滾筒的部位。
5、事故性質
責任事故。
6、事故責任
瑞安市祥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負責人徐忠祥安全生產意識淡薄,沒有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制定必要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電氣線路安裝不規范,導致2004年4月2日的工傷事故發生,造成一人死亡。更有甚者,在事故調查組來到之前,瑞安市祥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沒有保護好事故現場;并且在死者的死因未調查清楚之前,對2號機組的電線進行改裝,將緊鄰的3號機組拆除。因此,瑞安市祥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負責人徐忠祥對該起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瑞安市祥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產負責人傅漢祥,沒有制定《安全檢修制度》,機組檢修時安全管理不力,致使事故發生,對該起事故也負有一定的責任。
死者章小平在機組檢修時沒有切斷電源,違章作業,對該起事故的發生也負有一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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