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畢節供電局5.1配網人身觸電重傷事故通報
關于畢節供電局5.1配網人身觸電重傷事故通報
2004年5月1日下午16時40分左右,畢節供電局配電管理所配電搶修人員,在搶修和更換畢節市中華北路10kV 4號公變過程中,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違章作業,搶修人員張××(計劃外用工,95年5月進畢節局。初中文化程度,線路安裝維修工。)在調整更換后的變壓器高壓令克滅弧罩時,遭10kV高壓電擊,從六米多高的變臺上墜落,頭部和內臟多處受傷,造成一起人身重傷事故。現張××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這是一起嚴重的因違章作業造成的人身重傷事故。事故暴露出基層供電局配電作業安全管理混亂、合同工安全管理不到位、現場安全措施嚴重缺乏、有關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等問題。
自今年初開始,針對近幾年來人身安全事故一直未能杜絕的現狀,公司在系統內開展了人身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旨在切實落實各項現場安全措施和加強現場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事故的發生,切實扭轉人身安全的被動局面。但目前的情況是,一些單位的人身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流于形式,活動僅僅限于文件傳達、走過場,沒有認真去研究、去做。
畢節供電局“5.1”人身重傷事故的發生,說明我們的一些基層單位對人身安全問題的認識還停留在很低的水平上,連最起碼的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都談不上,可見問題之嚴重。“前車之覆,后車之鑒”,各單位應以此為戒,認真汲取事故教訓,切實從安全措施和和安全管理上,把人身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在人身安全專項整治活動中徹底反思,并付諸行動。
現將“5.1”人重傷事故通報如下。
一、事故經過:
2004年5月1日中午12點左右,畢節供電局配電管理所值班室接用戶電話,反映專區小橫街無電。值班人員張××(計劃外用工)、肖××(計劃外用工)等到現場查為中華北路10kV 4號公變B相冒煙,經現場處理已無法運行。張××隨即將該情況匯報配電管理所副所長黃××。黃××趕到現場,對變壓器進行檢查后確認必須進行更換,并立即匯報配電管理所所長陳××,然后聯系物資科和車隊安排更換用變壓器和吊車。
下午14時左右,配電管理所所長陳××聯系好吊車和變壓器后,因配電管理所檢修班無人(“五.一”節放假),于是就安排值班室當值值班員張×、肖×和呂×(計劃外用工)承擔更換變壓器的工作。
14時30分,配電管理所所長陳××、副所長黃××、值班員張××、肖××和呂××到達中華北路10kV 4號公變搶修現場,準備好變壓器和吊車。張××與調度聯系后,拉開T接在關東線上的該變壓器分支令克(該分支令克根本起不到斷電的作用。原因是:該分支線從10kV關東線直接搭接,分支令克已短接。01年城網工程驗收后,有關部門未按消缺要求,將該分支令克拆除。),在未驗電、掛三相短路接地線的情況下,張××、肖××爬上變臺開始更換變壓器的工作,工作臨近結束時,配電管理所所長陳××、副所長黃××隨吊車一起離開了搶修現場。
16時30分左右,張××發現更換后的變壓器高壓令克B相滅弧罩在吊車起重過程中被打斜,便爬上變臺進行校正,當張××的手剛接觸到滅弧罩時,發生高壓電擊,張××當即從六米多高變臺墜下。現場工作人員立即將張××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并向配電管理所領導匯報了情況。經醫院診斷,張××內臟多處受傷,頭部摔傷,右手被電擊傷,左右腳底都有放電擊傷痕跡,已造成重傷。
二、事故暴露出的問題:
1、配網現場作業嚴重違反“安規”,安全措施嚴重不到位。
2、工作現場安全管理混亂,合同工現場工作無人監護,放任自流。
3、城網施工遺留缺陷長期沒能消除,埋下事故隱患。
4、配電管理所有關領導違章管理和違章指揮。
5、合同工安全意識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盲目蠻干。
三、防范措施
1、事故單位要嚴格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對有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舉一反三,在本單位認真開展人身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重點對配網的現場安全作業進行全面的整治。
2、公司系統各單位立即對各部門(車間、分局)的合同工(計劃外用工)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內容為:合同工人員分布情況、上崗作業資格情況、安全培訓情況、作業過程監護情況等。
3、進一步加強配網作業安全措施標準化管理。要求各單位對有關配網運行、維護、檢修和應急搶修工作的安全措施的 規范化和標準化管理進行一次檢查。
4、請各單位將檢查情況于6月10日前報省公司安生部。
如果想了解相關法規解析和案例可關注佰佰安全網的安全說法頻道。讓你的生活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