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違章進罐清除硫化氫中毒事故
員工違章進罐清除硫化氫中毒事故
1981年8月1日,遼寧省海城市化工廠氯化鋇車間加酸工序違章進罐清掃,造成硫化氫中毒,死亡5人、輕傷1人,經濟損失15萬元。
事故經過:
8月1日,氯化鋇車間3名工人在停產期間清理硫氫化鈣儲罐,因罐底閥門不能開啟,便打開下人孑L蓋由1人進罐作業。10時30分,因氣溫高達33.7℃而中斷罐中作業。下午2時30分,該工人仍進罐繼續作業。3時30分,另1人喊其休息時,發現該工人已昏倒在罐內。于是2名工人先后進入罐里,將該工人救出,但是1名工人在救人過程中又昏倒在罐內。車間副主任趕到后,立即下罐搶救,人未救出自己卻倒在罐內。之后,車間支部書記、氫氧化鋇車間副主任不聽勸阻,又進入罐內,試圖將中毒的工人救出,而車間黨支都書記卻又昏倒在罐里。廠領導趕到出事地點,決定不再進人。當組織人員在下人孔處進行搶救之時,副廠長又擅自入罐,將支部書記救出后,自己卻中毒昏倒。這次事故共造成1名副廠長、1名車間副主任、1名車間黨支部書記和2名工人死亡,1人輕傷。
事故分析:
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有:
(1)硫氫化鈣儲罐設計不合理。該罐為露天設備,在設計上只考慮防雨,未考慮防止硫化氫氣體中毒因素。
(2)進罐作業人員違反化工生產有關規定,進入罐內作業未辦理罐內作業許可證,未經置換和分析,也未佩戴防毒面具便盲目進罐作業,在作業中斷時間較長時,未補辦人罐手續。
(3)參加搶救的車間副主任等人未佩戴面具進行搶救,導致事故損失擴大。
(4)參加搶救的副廠長不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擅自行動,擅自進罐,擴大了事故傷害。
(5)儲罐的上人孔蓋未打開。
(6)天氣炎熱、氣溫較高。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在這起事故中,車間副主任、車間支部書記、副廠長等不幸身亡,實在令人痛惜,同時又教訓深刻。這幾個人,不僅是領導干部,而且還是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的老職工,面對緊急情況應該冷靜處理,不能慌亂,更不能盲目進行搶救。從這起事故中可以看出制定救援預案的重要性,制定救援預案,還應該進行演練,以防止救援預案不落實。
在防范措施上主要有:
(1)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罐內作業及進入容器、設備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確保人員安全。
(2)改革工藝,將原兩步法生產硫脲改為一步法,把石灰氮用真空泵吸到密閉的合成罐,直接加硫化氫反應生成硫脲,取消了硫氫化鈣儲罐。
(3)根據崗位所接觸的物質,配置合適的防護用品。同時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針對企業實際情況,制定防范各種事故的救援預案,救援預案制定后進行必要的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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