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5月1日起,橋式、門式起重機必須設“雙限位”裝置!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起重機械 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根據近年來特種設備事故統計和原因分析,在橋式、門式起重機使用過程中,由于高度限位裝置的配置不當、缺失、損壞和失效等原因引起的事故所占比例較高。同時,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無證操作、違章操作,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因素。為進一步落實起重機械生產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起重機械的安全使用,市場監管總局決定開展起重機械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裝(加裝)高度限位裝置,提高設備本質安全
(一)新出廠橋式、門式起重機。自2021年5月1日起,起重機械生產單位對新出廠的橋式、門式起重機,應當同時安裝兩種不同形式的高度限位裝置(以下簡稱“雙限位”裝置),如重錘式、斷火式、壓板式高度限位器等任意兩種。
(二)在用橋式、門式起重機。2022年3月31日前,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橋式、門式起重機加裝一套不同于原配置形式的高度限位裝置,確保該設備滿足“雙限位”裝置的要求。
(三)例外情況。對于已經安裝了傳動式高度限位裝置(如齒輪、蝸輪蝸桿傳動式高度限位器等)的新出廠或在用橋式、門式起重機,不再要求設置“雙限位”裝置。
二、發揮檢驗機構把關作用,積極開展監督檢查
(一)檢驗和試驗。各型式試驗機構和監督檢驗機構要按照要求做好檢驗和試驗工作。
1. 新出廠或安裝、改造、重大修理的橋式、門式起重機檢驗。自2021年5月1日起,各起重機械型式試驗機構對新產品進行型式試驗,監督檢驗機構對安裝、改造、重大修理過程進行監督檢驗時,應增加“雙限位”裝置的檢驗項目(已安裝傳動式高度限位裝置的除外)。
2. 在用橋式、門式起重機檢驗。自2022年4月1日起,各起重機械檢驗機構對在用橋式、門式起重機進行定期檢驗時,應增加“雙限位”裝置的檢驗項目(已安裝傳動式高度限位裝置的除外)。
(二)監督檢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起重機械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1. 重點檢查起重機械生產單位安裝、改造、重大修理的橋式、門式起重機安裝“雙限位”裝置的情況,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對在用橋式、門式起重機加裝高度限位裝置的情況。
2. 重點檢查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操作規程、維護保養、技術檔案等制度建立及落實情況,起重機械司機、指揮和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的持證情況。對發現不符合相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規處理。
三、強化組織實施,推動整治落實到位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組織實施,加大宣傳力度,把起重機械隱患排查整治作為推進特種設備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計劃,扎實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分別于2021年12月底和2022年10月底前填報《在用橋式、門式起重機安裝(加裝)高度限位裝置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并將有關工作情況書面報送總局。
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聯系總局特種設備局。
起重機械操作21個安全要點
1.安全站位
在吊裝作業中,吊桿下、吊物下、被吊物起吊前區、導向滑輪鋼繩三角區、快繩周圍、站在斜拉的吊鉤或導向滑輪受力方向等都是十分危險的,一且發生危險極不易躲開。所以,工作人員的站位非常重要,不但自己要時刻注意,還需要互相提醒、檢查落實,以防不測。
2.正確認知吊索具安全系數
吊裝作業中,工作人員無吊索具安全系數的正確認知,往往以不斷為使用的依據,致使超重作業總是處在危險狀態。
3.拆除作業中一定要對遭遇的各種因素有預見性
比如:物件估重,切割的徹底性,拆除件受擠壓增加荷重,連接部位未經檢查就強行起吊等。
4.杜絕失誤性操作
吊裝作業與很多施工不一樣,涉及面大,經常使用不同單位、不同類型的吊車。日常操作習慣、性能、指揮信號的差異等因素很容易引發誤操作,所以要特別謹慎。
5.對被吊物體綁扎一定要牢
高空吊裝拆除時對被吊物要采取“鎖”而不是“兜”;對被吊物的尖銳棱角要采取“墊”的措施。
6.滾筒纏繩不緊
大件吊裝拆除,吊車或機動卷揚機滾筒上纏繞的鋼繩排列較松,致使受大負荷的快繩勒進繩束,造成快繩劇烈抖動,極易失穩,結果經常出現繼續作業危險,停又停不下來的尷尬局面。
7.臨時吊鼻焊接不牢
(1)臨時吊鼻焊接強度不夠。這里所講的焊接強度不夠,是指由于焊接母材表面銹蝕,施焊前清除銹斑不徹底,造成焊肉外表美觀豐實,而實際焊肉與母材根本沒有熔解在一起,載荷增加或受到沖擊,便發生斷裂。
(2)吊鼻受力方向單一。在吊立或放倒長柱形物體時,隨著物體角度的變化,吊鼻的受力方向也在改變,而這種情況在設計與焊接吊鼻中考慮不足,致使有缺陷的吊鼻在起重作業中突然發生折斷(掰斷)。這類情況需要事先在吊鼻兩側焊接立板,立板大小厚度最好由技術人員設計。
(3)吊鼻焊接材料與母材不符及非正式焊工焊接。
8.吊裝工具或吊點選擇不當
設立吊裝工具或借助管道、結構等作吊點吊物缺乏理論計算,靠經驗估算的吊裝工具或管道、結構吊物承載力不夠或局部承載力不夠,一處失穩,導致整體坍塌。
9.滑輪、繩索選用不合理
設立起重工具時,對因快繩夾角變化而導致滑輪和拴滑輪的繩索受力變化的認識不足,導向滑輪噸位選擇過小,拴滑輪的繩索選擇過細,受力過載后造成繩斷輪飛。
10.無載荷吊索具意外兜掛物體
有很多事故是這樣發生的,起重工作已經結束,當吊鉤帶著空繩索具運行時,自由狀態下的吊索具掛拉住已摘鉤的被吊物或其它物體,操作的司機或指揮人員如反應不及時,瞬間事故便發生了,而這類事故對作業人員和起重機具具有非常惡劣的后果。
11.起重吊裝施工方案與實際作業脫節
主要表現為內容不全,缺乏必要的數據或施工方法與實際操作情況不符,使施工方案變為應付上級檢查過關的擋箭牌,而沒有起到指導施工的作用。
12.空中懸吊物較長時間沒有加封安全保險繩
有的設備或構件由于安裝工藝程序要求,需要先懸吊空中后就位固定,而有的懸吊物在空中停留時間較長,如果沒有安全保險繩,一旦受到意外震動、沖擊或焊把線等傷害,將造成懸吊物墜落的嚴重后果。
13.工序交接不清或多單位施工工序平衡有漏洞
如有的結構或平臺上一班拆除但下班交接不清楚,張三搭的棚子能否上人王五不知道,甲單位切斷了平臺梁而乙單位繼續往平臺上放重物,以致造成臨時支撐過載。結果是問題發生了,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14.施工忙于進度確認不夠
吊車站位沒有進行地下咨詢;作業前對吊運物重量確認不準及周圍環境中的高壓線路、運轉設備、煤氧管道泄漏點等隱患和業主單位的安全警示標志沒有及時發現而吃大虧。
15.使用帶有“毛病”的吊索具
有些人為了省事,找根繩扣就用,殊不知這是別人扔的報廢的繩扣,有的受過內傷,有的局部退過火,還有的讓電焊打過,而這些毛病和問題是不容易檢查出來的;還有的貪圖便宜購買非正式廠家生產的滑輪、吊環等不合格吊具,使工人作業時提心吊膽。為了確保施工安全,請不要用別人扔的繩扣,對損壞報廢的繩扣及時切斷,防止他人誤用;不要購買非正式廠家生產的吊具。
16.將麻繩當作安全繩
因為麻繩的承載性能遠遠不及鋼繩,而且麻繩在日常保管及使用中極易遭受損害而降低抗拉力,所以,使用麻繩作安全繩起不到安全作用,反而使人產生心理依賴造成事故。
17.未設警示區
大件吊裝及高空作業下方危險區域未及時拉設安全警示區和安排安全監護人,導致他人不明情況進入危險區域而發生事故。
18.吊車長臂桿吊重物對“剎桿”考慮不周
吊車長臂桿起吊重物時,由于吊車臂桿受力下“剎”,桿頭與重物重心垂直線改變,如起桿調正不準,將造成被吊重物瞬間移位,如作業人員考慮不周,沒采取回避措施(特別是在空中),就可能是一起事故。
19.兩車同抬翻轉一件物品計重不準
由于翻轉中重心在變換,如果計算不準,特別容易導致其中一臺吊車過載失穩而發生問題,這方面如果發生問題不但威脅到人的安全,而且機械經濟損失巨大,歷史上有深刻的教訓,需要特別引起施工及技術人員的重視。
20.危險區域作業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如在天車梁上作業,事先與天車司機聯系確認不夠或因天車司機忙中出錯的誤操作,由于未采取掛警示旗、警示燈、設車檔等措施,致使天車突然出現,施工人員躲避不及發生意外。
21.對氣候影響考慮不足
露天未安裝完的龍門吊等起重設備沒采取可靠的封固措施,使用中暫停的塔吊吊鉤沒升到安全位置或錨封在較輕的重物上等,一陣風刮來便可能造成事故,有時突然出現陣風暴雨使電源短路,想抬鉤都來不及。所以,養成良好的施工作業習慣非常重要。再有,風天大件吊裝必須要考慮風載對吊車的影響因素,有危險或風力超過安全規定時不要作業。
吊物下面嚴禁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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