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礦采三隊“3.10”機電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經過:2007年3月10日零點班2時58分,某礦采三隊工人何某在23504工作面回風巷清理卸料器處浮煤,運轉的卸料器托滾夾住銑頭, 何某用手拉銑頭時,右胳膊被卷入皮帶與托滾之間,導致右肱骨干骨折、右股皮膚及拇指挫裂傷,造成機電重傷責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
1、何某違反作業規程要求在未停機的情況下清理卸料器處浮煤。
2、班組長監督管理不到位,安全提醒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清理卸料器時必須先停機后清理。
2、加強職工互保聯保意識教育,現場班組長要加強監督,隨時提醒,對違章作業的職工要及時制止和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