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煤業有限公司“3·9”較大頂板事故
長虹煤業有限公司“3·9”較大頂板事
一、事故發生經過及報告情況
(一)事故經過及搶救情況
2017年3月8日22時30分,長虹煤業股東代表周青調的助理蔡明景和安全副礦長宋計生在礦調度室組織召開班前會,參加會議的人員有29人,會上宋計生安排零點班的主要工作是清理衛生,為第二天的復產復工驗收做準備,并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
事故當班由宋計生帶班下井。22時45分左右,宋計生、長治縣煤炭工業局駐礦安檢員劉昱、聯盛公司駐礦安檢員李波、通風助理程小峰等27人入井。15#煤層作業的有11人,由班長李站峰帶領。3#煤層3101綜采工作面作業的有16人,有宋計生、程小峰、瓦斯員宋慶永、電鉗工宋帥、班長楊全慶,楊全慶負責第二部膠帶輸送機的開停工作,王金平負責第一部膠帶輸送機的開停工作,清煤工杜畢亭等5人負責清理運輸順槽與聯絡巷交岔點往機頭方向浮煤,組長趙大勇和馮天芳、趙魚勝、趙魚水、張延榮共5人負責清理運輸順槽與聯絡巷交岔點往機尾方向浮煤。
趙大勇帶領趙魚勝、趙魚水、馮天芳、張延榮4人入井后,23時許到達3101綜采工作面運輸順槽和聯絡巷交岔點處,發現該處巷道底板上積煤較多,趙大勇就安排清煤,清煤時趙大勇帶領馮天芳在交岔點調度絞車處清煤,趙魚勝、趙魚水、張延榮3人在靠工作面方向清煤,清煤過程中頂板還在陸續的漏渣漏煤。3時50分左右,頂煤突然垮落將在現場清煤的5人埋住。
事故發生后,該礦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自行搶救。在工作面檢查的宋計生聽到響聲后立即跑到3101運輸順槽查看,看到馮天芳、趙大勇被冒落的頂煤壓在交岔點的調度絞車處,趙大勇躺在地上、胸部以下及右臂被冒落的煤埋住,馮天芳坐在地上,雙腿被冒落的煤埋住。于是宋計生跑到絞車處把馮天芳從煤堆下拖了出來,聽到喊聲后先后趕到的宋慶永、程小峰、宋帥將趙大勇從煤堆下拖出。在救出趙大勇和馮天芳后,宋計生打電話到15#煤層叫工人進行救援。宋計生安排宋慶永和程小峰帶領工人分兩組用擔架將受傷的趙大勇和馮天芳抬到地面,然后和當班人員繼續進行救援,趙魚勝、趙魚水、張延榮先后被挖出,宋計生組織工人用擔架將3人抬到地面。7時28分,井下人員全部升井。
宋計生在向調度室報告了事故情況后,隨后把事故情況向蔡明景進行了報告,蔡明景立即將事故情況向周青調進行了報告。周青調、蔡明景、礦長宋和平安排人員在主斜井井口接應,同時安排車輛在主斜井井口待命。趙大勇、馮天芳、趙魚勝、趙魚水、張延榮分別于4時36分、5時03分、5時56分、6時09分、6時38分被井下人員抬至地面。趙大勇被送往長治市人民醫院進行治療,馮天芳被送往長治縣立新正骨醫院進行治療。趙魚勝、趙魚水、張延榮3人被送往長治市人民醫院,行走到長治縣八義村附近時,護送人員發現3人停止呼吸,遂就近送往長治縣人民醫院,經醫生檢查3人已經死亡。
(二)事故報告情況
3月9日4時02分,礦調度值班室接到宋計生的事故報告。宋計生在向調度室匯報了事故情況后,立即將事故情況向蔡明景進行了報告,蔡明景接著將事故情況向周青調和宋和平進行了報告。宋和平于7時20分向長治縣煤炭工業局報告了事故情況。8時,長治縣煤炭工業局將事故情況向長治煤監分局進行了報告。
長虹煤業未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第九條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事故情況,本起事故屬遲報事故。
四、事故類型、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經事故調查組分析認定,本起事故為頂板事故。本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事故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35.9萬元。
二、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3101綜采工作面運輸順槽與聯絡巷交岔點由舊巷擴刷而成,臨近斷層且煤層節理發育,頂煤離層;現場作業負責人趙大勇在該處出現頂板漏煤的情況下未組織作業人員撤離,繼續在漏煤區域清煤,上覆煤層突然垮落,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2.間接原因
(1)長虹煤業技術管理不到位。3101運輸順槽掘進遇到舊巷時仍然采用常規設計,未結合實際情況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事故地點及井下采用錨網支護的巷道中用于支護的錨桿、錨索上安設有鏈環,用于掘進過程中起吊重物使用。
(2)長虹煤業建設項目未按規定進行管理。3#煤層配采項目建設過程中,雖簽訂有施工、監理合同,但施工作業實際由礦方實施,施工現場也沒有監理單位進行監理。
(3)長虹煤業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當班礦長安排無證人員頂替上崗,無法正確履行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的職責。
(4)長虹煤業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井下作業人員教育培訓不嚴格,部分新招錄人員未經考試便入井作業,安全防范意識不強;井下安全員、瓦檢員、電鉗工頂替上崗、人證不符現象嚴重。
(5)長虹煤業調度室、安全科、生產技術科、機電科、通風科、地測防治水科等主要生產性科室沒有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有證無人”現象嚴重。
(6)聯盛集團未認真落實主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對長虹煤業安全生產工作監督、管理不到位。現場檢查不認真,未發現長虹煤業在施工技術管理、建設項目施工管理、現場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配備等方面的問題。對該礦3#煤層配采安全設施及條件竣工驗收及批復過程中未能嚴格把關。3月5日對該礦進行節后復產復工初驗,驗收工作不嚴不細。
(7)長治縣人民政府、長治縣煤炭工業局貫徹落實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規定不到位,安全監管不力。對長虹煤業檢查不嚴不細,對長虹煤業在施工技術管理、建設項目施工管理、現場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配備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失察。
(二)事故性質
三、防范和整改措施及建議
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和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管理,促進煤礦生產安全健康、穩定發展。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查找生產安全漏洞,完善相關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提出如下措施建議:
(一)長虹煤業要認真汲取本起事故教訓,強化煤礦生產技術管理。采、掘工作面支護必須結合實際進行設計,在過地質構造帶、破碎帶、應力集中區、舊巷時必須有針對性設計,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設計進行施工。
(二)長虹煤業要切實加強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建立健全項目部組織機構,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完善規章制度和圖紙資料;要嚴格落實建設、施工、監理三方安全責任,嚴格按照建設程序和批準的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
(三)長虹煤業要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技術人員,切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安全監督和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作業現場的隱患排查工作,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
(四)長虹煤業要加強職工安全培訓工作,依照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下井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杜絕頂替上崗、人證不符現象。
(五)長虹煤業及其主要負責人要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學習,規范煤礦事故信息上報工作,發生事故后要嚴格按規定及時、如實上報,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
(六)聯盛集團要認真履行主體企業責任,加大對所屬各礦井的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建設項目尤其是煤礦配采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要結合煤礦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做細、做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礦井生產安全。
(七)長治縣委、縣政府和長治縣煤炭工業局要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訓,加大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加強對駐礦安檢員及五人包礦巡查組的管理,切實發揮駐礦安監員及五人包礦巡查組的監管作用;督促煤礦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