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車間盧某高壓觸電事故
機電車間盧某高壓觸電事故
一、事故經過
×年8月17日三點班,機電車間原煤電工韓某、盧某二人上班,18:30左右,韓某到班中餐吃飯,盧在崗。廠調度通知盧某,6#皮帶停電后,1#電機有異響,盧某隨即拿搖表到現場檢查。到達現場后,未到配電室進行停電、放電,就直接打開該電機接線盒進行測試,盧某把一只表筆接地,另一支表筆接近電機接線柱時,就聽到“轟”的一聲響,煙霧彌漫,6000伏電壓通過搖表對地放電,將電機接線柱瓷瓶、電機接線燒毀,造成這起死亡未遂事故。
二、事故原因
1、盧某從事電工作業時間短,嚴重違反高壓停電、掛牌程序和電器操作規程,業務素質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電工韓某班中脫崗,致使盧某在無人監護的情況下進行作業,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機電車間管理不善,未抓好職工的崗前培訓工作,也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預防措施
1、嚴格執行電器操作規程,嚴禁帶電作業。
2、加強對職工的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素質,杜絕蠻干、瞎干現象的再次發生。
3、強化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自保互保能力,消除習慣性三違,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