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酒鋼集團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14” 起重傷害一般事故情況通報
? 一、事故概況:2016年6月14日,甘肅酒鋼集團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鋼二作業區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 二、事故原因:違章操作,天車操作工王淑霞未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
??? 三、責任追究:經事故調查組調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理如下:
對甘肅酒鋼集團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給予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對甘肅酒鋼集團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王瑞,給予罰款2.32萬元的行政處罰。
對甘肅酒鋼集團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經理王波,給予罰款1.82萬元的行政處罰。
對甘肅酒鋼集團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鋼二作業區作業長米新寧,給予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對甘肅酒鋼集團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鋼二作業區支部書記張衛軍,給予罰款1.39萬元的行政處罰。
對甘肅酒鋼集團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鋼二作業區安全環保部部長鄔軍,給予罰款1.45萬元的行政處罰。
對嘉峪關市瑞豐勞務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派遣員工王淑霞,吊銷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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