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棗園溝便道坍塌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鐵道部新建鐵路工程總局隧道工程公司第一工程處,1955年3月14日23時15分,在陜西寶略段棗園溝便道施工中發生連續坍塌事故,造成掩埋13人,其中10人死亡,3人受傷。
第一工程處擔任供應隧道工程指揮所的機械、材料,在棗園溝修筑汽車運輸便道,全長4300米,工程艱巨,工點集中,在一個山頭上下左右同時施工,互相干擾很大,未能按上級要求時間竣工,副總工程師潘某為了在3月15日前完成修通便道任務,決定增加勞力。便道工程指揮所施工負責人劉某自作主張,違反施工計劃少挖土方,決定先拉槽子,將槽子拉通,把空氣壓縮機送進去,然后再做到設計寬度和坡度。劉某在動員會上對工班、組長說:“3月l5日哪個工班通不了車,哪一個工班要負責”。3月11日和12日,該工地連續發生數次小塌方,但均未引起有關領導人的警惕,仍然繼續堅持拉槽子的錯誤施工方法,并督促工人搶修工程,同時要求在16日舉行通車典禮。
14日23時15分,工地第一次發生塌方,過半分鐘,接著第二次塌方,約坍塌土方30余立方米,將l0名工人掩埋半截,幾秒鐘后發生第三次塌方,約坍塌土方l00多立方米,將工人全部埋沒,在搶救過程中又有3人被掩埋;數十分鐘后又塌下來10多立方米。前后共塌方四次,掩埋13人,其中造成10人死亡,3人受傷,并將所拉的槽子全部填平。
二、事故原因分析
由于第一工程處和工程指揮所的領導嚴重違章指揮,擅自改變設計計劃,不擇手段的采取冒險蠻干的施工方法,并威脅工人限期完成任務,忽視安全工作,把安全生產落實到設計、施工、生產管理和工人中去形成空話。這種不按科學態度辦事,勢必造成重大災難。
三、對事故資任者的處理
經隧道工程公司和鐵道部批復:
給予便道工程指揮所施工負責人劉某撤職送交司法機關處理;給予工程處副處長李某和副總工程師潘某降級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