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低級違章作業 造成觸電死亡
工人低級違章作業 造成觸電死亡
1 事故經過
2002-05-17,某電廠多經公司檢修班職工刁某帶領張某檢修380 V直流焊機。電焊機修后進行通電試驗良好,并將電焊機開關斷開。刁某安排工作組成員張某拆除電焊機二次線,自己拆除電焊機一次線。約17:15,刁某蹲著身子拆除電焊機電源線中間接頭,在拆完一相后,拆除第二相的過程中意外觸電,經搶救無效死亡。
2 原因分析
(1) 刁某已參加工作10余年,一直從事電氣作業并獲得高級維修電工資格證書;在本次作業中刁某安全意識淡薄,工作前未進行安全風險分析,在拆除電焊機電源線中間接頭時,未檢查確認電焊機電源是否已斷開,在電源線帶電又無絕緣防護的情況下作業,導致觸電。刁某低級違章作業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工作組成員張某雖為工作班成員,在工作中未有效地進行安全監督、提醒,未及時制止刁某的違章行為,是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3) 該公司于2001年制訂并下發了《電動、氣動工器具使用規定》,包括了電氣設備接線和15種設備的使用規定。《規定》下發后組織學習并進行了考試。但刁某在工作中不執行規章制度,疏忽大意,憑經驗、憑資歷違章作業。
(4) 該公司領導對“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識不足,存在輕安全重經營的思想,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3 防范措施
(1) 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現場工作人員執行規章制度的監督、落實,杜絕違章行為的發生。工作班成員要互相監督,嚴格執行《安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2) 所有工作必須執行安全風險分析制度,并填寫安全分析卡,安全分析卡保存3個月。
(3) 完善設備停送電制度,制訂設備停送電檢查卡。
(4) 加強職工的技術培訓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讓職工切實從思想上認識作業性違章的危害性。
(5) 完善車間、班組“安全生產五同時制度”,建立個人安全生產檔案,對不具備本職崗位所需安全素質的人員,進行培訓或轉崗;安排工作時,要及時了解職工的安全思想狀態,以便對每個人的工作進行周密、妥善的安排,并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確保工作人員的安全可控與在控。
(6) 各級領導要確實提高對電力多經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認識,加大對電力多經企業的安全資金投入力度,加強多經企業人員的技術、安全知識培訓,調整人員結構,完善職工勞動保護,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確保人員、設備安全,切實轉變電力多經企業被動的安全生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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